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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广安市住建局@广安区住建局@广安市不动产局 刚拿到不动产登记证土地使用期直减20年[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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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4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安市、区建设局,广安市不动产局、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群众的事无小事”应该是出于原某位国家领导人吧,正是党将人们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才换来目前的发展态势,实现民族复兴才有了可能。今年我市在年初开展“转观念、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活动,此活动持续3个月左右,刚刚才举办了总结大会,此项活动成绩斐然,效果明显,希望管理部门能够扩大战果,巩固成果,真正将群众的事情当作事情,不要不问不管,我们老百姓也知道政府部门繁忙,什么事情都管怎么可能呢,但是这些在政府管理部门也许是一件小事但是对于老百姓来说就是天大的事,希望政府部门能抽出一点时间关注拿走了这20年,刚拿到不动产登记证土地使用期直减20年” ,这帖子5月29日发布,政府管理部门截至今日(6月3日)都没有一个态度,恳请管理部门出来为普通群众主持公道,换换角度您就能体会到购房者的焦急与无赖!
Ps:
1、请版主将原帖置顶,大家一起努力让那些不良企业无立足之地,让社会更和谐,一起努力实现民族复兴;
2、原帖名“谁拿走了这20年,刚拿到不动产登记证土地使用期直减20年”,https://ga.mala.cn/thread-15614877-1-1.html
3、再次恳请相关部门及时关注和协调解决,核查当时土地出售情况;证件恢复合理的有效期;打击不良企业(拖延办证,恶意篡改使用期限)。 333.png 22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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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广安不动产登记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6月5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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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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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4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6月4日下午已将此事转交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表于 2019-6-5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
       你好!关于你提及的土地期限问题,经查阅土地登记档案,现将天泰御府项目A区土地使用期限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994年6月,原广安地区背脊岭煤矿经划拨取得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安大道旁13562.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999年10月,广安市背脊岭煤矿将该宗地使用权转让给李兴胜个人,同时办理了划拨转出让手续,补办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出让起始时间自1999年10月。
       2005年4月,该宗地经法院判决,其中9632.4㎡使用权转让给岳池洗马信用社,李兴胜拥有剩余3930.5㎡使用权。
       2006年1月,经法院判决,岳池洗马信用社拥有的9632.4㎡使用权转让给田仁祥。
       2006年11月,李兴胜、田仁祥经置换取得现天泰御府项目A区土地使用权并进行了开发建设,面积、使用年限与置换前的土地一致。
       据此,天泰御府项目A区1至5幢土地使用年限为1999年至2069年是准确无误的。

                                                                                                                                                           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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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4 09: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22年优秀网友 2021年优秀网友 2020年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9-6-4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投诉。高亮。

发表于 2019-6-5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尊重历史。

发表于 2019-6-5 11: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开发商当初跟业主的合同不符呀,欺骗我们

发表于 2019-6-5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说买了地几年不建要收回吗?原来说起耍的哟!

发表于 2019-6-5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不动产登记 发表于 2019-6-5 09:40
网民:
       你好!关于你提及的土地期限问题,经查阅土地登记档案,现将天泰御府项目A区土地使用期限相 ...

那请问购房合同为什么白纸黑字的写着土地使用年限从2011年开始,购房合同网签和合同备案是否经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是怎么通过的?是否是开发商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开发商明知土地使用年限从1999年开始,却订立如此合同,仅凭一句录入错误?然后在产权证书办下来之后才公示一个手写的变更申请?没有任何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试想一下,如果当初2014年开盘卖房子的时候购房合同上土地使用年限就是1999年开始,谁会去买这个房子?老百姓的血汗钱不是大风刮来的。截至目前,开发商恶意欺诈、行骗的行为没有任何部门监管?望相关部门调查清楚事实,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9-6-5 16: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说是购房合同上注明了土地年限是从2011年开始算起的,并目通过了市房管局的网签和备案。那开发商和房管局都有责任,都该对此担责才行。

发表于 2019-6-6 22: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是关于房产问题,只会有“不动产登记中心”来回复,然后帖子不然而终!其他任何一个单位都不会做出一句解释的!因为他们都是蛇鼠一窝!

发表于 2019-6-7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呸。真TMD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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