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塔河乡石坝村村再次请求对我村相关领导违纪违规及遗留问题给予查处。 一、原梨木村(现合并石坝村)煤厂由村出资出力修公路建成投产,1987年村委会以50万元出售给开县阳登良,村干部私分20万元,余额30万元,因八组厂占用土地给村民分配7.5万元,计37.5万元,下余12.5万元,应发给其他七个村民,但无结果,请求出示甲乙双方签定的协议。 二、1997年修建梨木村小学,县文教局拨款12.8万元,村民集资人平50元,全村700人×50元=3.5万元,村民质疑建校款支出有问题,上访到县文教局,答复村民集资款应退给村民。 1997年修石坝村学校,县文教局拨款80万元,全村村民人平集资250元,村人口1100×250元=27.5万元。此款应退给村民。 三、1998年笔山煤矿对十组田地水源污染,付款120万元。此款由原村支书向传高经手,未付款给村民。 四、要求查出梨木大桥至印岩村公路,全长12公里,石坝大桥至丰木村9.3公里,梨木村大桥至许家湾7.7公里,交通局修泥石路每公里补助20万元,硬化公路每公里补助50元。(由于款未全部投入工程中,出现公路质量差等现象) 五、梨木村与开县阳登良联合开办煤矿,致(原6组)村民土地112.4亩污染、人畜饮水困难,经协商,厂方按每亩400元补偿,共计216000元,村民只领款108000元,还余108000元,在谁手中?该厂与村签合同,其中有条款:见煤三年后,厂方给六组村民永久交纳农业税,双方条款,实际未付,该厂2000年就应关闭,实际开采至2013年,求查处: 六、要求对我村已失修的堰塘不能装水,致牲畜饮水,农田灌溉严重缺水,影响粮食收入,对应修公路给村民提供运输出行方便尽快投入。 真诚渴望相关领导实地核查,与我们心连心、面对面、深入基层,更全面了解更多实情。并要求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债权债务,村务公开,维护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规范制约干部行为,对遗留待处等问题,坚决查处。 此举报 姓 名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 曾能贵 18982800191 513022196906257098 石洪山 14781876731 513022194312087053 宣汉县塔河乡石坝村村民 2019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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