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难于上青天
(连载二)
二,郭院长您好!
我是赖太华,是赖俊的父亲。前几天给您发过短信:该院民五庭破产组不按最高院执转破《指导意见》第十一,十三条律办,导致执行分配严重受损,请您核实为盼!能否依法拟目以待,无论是谁?违反了国法就应依法承担责任。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大力倡导全民知法、学法、懂法、守法。致此向你反映下属不作为也在情理之中,还请郭院长见谅!全民有义务共同维护国之大法。
2018.5.25日
三, 郭院长:我是赖俊,女,身份证号51072219820401xx29。对你院民五庭(破产组)及民五庭內勤何晓梅等不按执行转破产的审查程序违法一事在2018年5月25日已向你反映过,至今无音讯。今日再次将相关投诉材料放入你的信箱,望依法得以落实为盼!
2018.5.27日
四,郭院长:
我是赖俊,女,身份证号51072219820401ⅩⅩ29。对你院民五庭(破产组)及民五庭后勤何晓梅等不按执行转破产的审查程序违法一事在5月25日已向你反映过,11月27日又将投诉信投放在你的信箱,至今是泥牛入海。不知为什么?纵观百姓维权之路,有多少不是逼迫走投无路?作为人民法院理应急人民所急,为民排忧解难。特別是法院办案工作人员,身为裁判官,肩负党和国家之重任,为百姓之楷模,就应以身作则,敢于正视自己的失误,承担所应承担的责任,今日再次致信您郭院长。恳求依法得以落实为盼!
2018.12.23日 五,郭院长:
我是赖俊,去年通过这个短信号已多次反映过我的情况。并在2018年11月27日去省高院投诉,受诉工作人员登记后叫我把相关资料直接交到你们法院。当日在你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我将投诉资料投进了你的信箱。时至今日,望眼欲穿,如石沉大海!院长大人莫非理亏词穷,不然为何始终保持沉默?你是中国共产党员,又是大法官,对于党的纲领,党的宗旨,国之律法应该比谁都清楚。但就是这么简单,明白的法条,不闻不问,这说明了什么?又意味着什么?你们成天造势力宣,法进万家,但要牢记: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只有落后的领导,没有落后的群众。以我之事类推,难怪访民呈上之势。倘若一件件事依理依法平息于最基层,,不上移下推,会有这么多的访民?会造成维稳成本高于军费的势态?坦率的说,不少官员成天想的是敛财,升迁。这样的害群之马多了,只能是国家不幸,人民遭殃。郭院长:你可以坦护自己的部下,对于我的投诉置若罔闻,但我会穷尽一生依法维权,尽管维权之路山高路远,尽管结果不堪,我将始志不移! 2019.1.29日2点59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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