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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未生效前能不能再审? ---关于未生效判决的既判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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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1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未生效前能不能再审?
     ---关于未生效判决的既判力问题

(有感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法院自1997年开始到2004年期间,作出的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判决,未依法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生效,全都是由院长收钱后决定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交审判委员会通过就直接交付执行了;检察院却没有作出过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当事人对巴中市中级法院的一起未生效判决违法交付执行不服提出申诉,巴中市中级法院却再审变更起诉罪名改判;巴中市检察院却回复审判程序合法。)

     既判力是指确定的终局判决所具有的拘束力。判决的内容对法院、当事人及其他人有不可随意变更的确定力和拘束力;并且阻止当事人和法院就既判事项再行起诉和重复审判。

    什么样的判决才具有既判力?通常情况下,具有既判力的判决须为确定的终局判决。终局判决是指能够终结其审级程序效力的判决,终局判决一做出即意味着该审级程序结束。比如,一审的终局判决一做出,一审程序就终结,所以终局判决并不等于生效判决。

    既判力原则是大多数国家公认的一项司法原则,它的主要内容就是判决一经作出之后就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具有法律严肃性。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二审适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判决作出后3天内逐级层报最高法院核准,在此期间内判决的内容暂缓执行,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它是否生效主要存在两种可能;一是上级法院同意核准,作出核准裁定,判决生效交付执行;二是上级法院不同意核准,或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理、或指定其他法院重新审理、或直接改判。但无论如何,生效待定的判决仍具有特定权威,非经法定程序,既判力不应受到损害。

     一:未生效判决的程序效力
   1、判决的内容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更改,这是未生效判决在程序上的效力的重要体现;修正错误必须遵守正当程序,对判决生效前发生的错误,只能通过法律规定的正当程序解决,(上诉、抗诉,撤销原判重新审理)这非但不属于知错不改,而是为了从根本上维护司法权威,朝夕令改,会使当事人对司法的权威产生怀疑。
    2、未生效判决作出后,就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或上诉,或抗诉,或层报上级法院核准;由上级法院复核后作出裁判,或维持原判,或核准,或撤销原判重新审理,或撤销原判直接改判。
     二:未生效判决的实体效力
  未生效判决原则上不具有执行效力,但有特殊例外情况,这属于既判力在实体上的体现;宣告被告人无罪或者判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的,应当将被告人从羁押场所释放。因为这是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和上诉不加刑原则的要求,并防止错误及延期羁押引发的国家赔偿。

   综上所述,既判力体现了法院判决的严肃性,从原则上讲,既判力体现了对判决合法的一种推定,这种推定,只有被上级法院裁定撤销原判或重新审理或改判才能否定。特别说明:二审法院作出的死刑判决、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判决,虽然不能上诉或抗诉,但必须经过上级法院核准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只有经核准生效后才可交付执行。但这两种特殊二审判决未发生法律效力前,并不等于无效判决,它属于生效待定的特殊判决,仍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原审法院既不能擅自交付执行,也不能擅自再审撤销,(判决未生效前无法再审)这就是未生效判决的既判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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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13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终审判决书生效时间是多久?并不是巴中市中级法院那些二百五所说的那样,所有刑事终审判决一经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就可交付执行;


不管是什么诉讼,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了一审判决的,那么当事人不服的,是可以上诉启动二审的。我国诉讼程序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人民法院判决是终审判决。那么,终审判决书生效时间是怎样的呢?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执行两审终审制。所谓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即告结束的审判制度。

也就是说,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宣判的判决、裁定,尚不能立即产生法律效力,而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上诉或抗诉,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宣判,立即产生法律效力,但是:

1、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执行两审终审制,但是,依照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崔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

2、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执行两审终审制,但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一审审判的案件,一经判决立即生效,不存在提起二审程序问题;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的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案件判决仍不能立即产生法律效力,还需报最高院经过复核程序核准后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上诉或抗诉,经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后,判决仍不能立即产生法律效力,还需报最高院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的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判决或者裁定,仍不能立即产生法律效力,还需报高级法院经过复核程序核准后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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