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关于装修保证金不按合同退返”网民的回复
网友:
您好!你在网上以“装修保证金,不交接不了房,交了后又退不出来,业主心里苦!谁能管管? ”为题反映在城市首座买一套房子,按合同交了2000块装修保证金,装修完毕,通过检查后,物业公司却迟迟不退相关问题后,我局庚即派专人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不交装修保证金就不让接房合不合法?”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三)允许施工的时间;(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七)管理服务费用;(八)违约责任;(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规定,在装饰装修前按合同约定缴纳装修保证金合法。
二、关于“业主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收悉你的反映后,我局已责令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赓即安排专人处理装修保证金相关问题,在小区公告栏公布联系电话,并依据合同约定依法退返装修保证金。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拒不依法退返装修保证金,你可以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也可向我局房管股(电话0826-6211230)反映,我局将帮助你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因无你的联系方式,我局工作人员无法通过电话就你反映的问题进行沟通解释。下一步,我局将跟踪你反映事项的处理,有什么需要我们处理的,请及时联系我局房管股。
感谢您对武胜住建的关心!关注!
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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