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信访和接待工作的几点建议关于加强信访和接待工作的几点建议 ———被投诉人不能既是“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近年来受理市民群众反映或投诉问题的市长、区长等信箱,给广大市民群众带来了畅通、便利的信访渠道,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欢迎和点赞。 可是在对信访的答复过程中却出现了很多不和谐、不合理的处理结果和不尽人意的情况。 市民群众通过领导信箱反映或投诉举报的问题,大部分是在本单位或区域组织得不到合理答复和解决后,逐向上级领导信箱进行反映或投诉举报,可是有些反映或投诉举报往往得到的仍然是被反映或投诉举报的单位或个人(领导)的答复,由于反映或投诉举报得不到合理、满意的答复,甚至没有得到解决,还可能产生打击报复,进一步激化矛盾的情况,导致市民群众心中不平,不断上街、上访。 怎么才能有效化解这些市民群众的思想矛盾,公平、公正合理的解决问题,稳定社会秩序? 笔者建议: 1、设立信访专职人员: 据了解很多单位的信访窗口和接待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实行轮换制,工作一段时间后又回到原单位。有些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有限,抱着临时工作的思想,对市民群众的信访问题不太重视,只充当“收收发发”的角色。建议选派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社会经验、能有效地在第一时间帮助市民群众解释或解决反映或投诉举报的问题,化解思想矛盾稳定社会秩序的人员担任信访专职工作。信访工作的第一步做好了,不但可以节省大量时间和人力物力,还减少了后续很多人力和精力反复的工作,能高效率的完成信访和窗口接待工作。有百姓调侃,如果信访工作人员实行轮换制,其工作就是登登记记、上传下达,就没有必要抽调每月享受着近万元工资的“国家公务员”来但当“二传手”的工作,可以找具有高中文化的普通人员即可完全胜任,即不浪费国家的高“薪资”,也不耽误有一定能力的工作人员的时间和本职工作。 2、防止既是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市民群众通过领导信箱反映或投诉举报的问题,大部分是在本单位或区域组织得不到合理解决后,逐向上级领导信箱进行反映或投诉举报,可是有些反映或投诉举报往往得到的仍然是被反映或投诉举报的单位或个人(领导)的答复,也就是说信访工作人员还是把反映或投诉举报的问题信件一字不动的转给了被反映或投诉举报的单位或个人(领导)让他们进行答复,被反映或投诉举报的单位或个人(领导)自己既是“运动员”又成了裁判员。有些被反映或投诉举报的单位或个人(领导)反而得意洋洋:你们告来告去最后还不是落在了我的手里……。在这种情况下的调查和答复不但不会公平,也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因暴露了信访人员的身份还时刻担心受到打击报复。 如:某家长在参加某区下属部门开展的以点赞投票的形式评选学生的“演讲”或作品活动时,对这种靠亲戚朋友点赞拉票不能反映学生真实的成绩和水平的活动提出质疑和建议取消,向政府信箱进行了反映。可这封信却原封不动的转到了教育局。教育局又要将此反映的信件也原封不动的转发开展这项活动的部门自己处理。 在中小学生中采用“点赞”拉票的形式举办这种活动是否恰当,能否真实反映学生的成绩和水平,这本应该是上级教育部门及领导调查和研究,正确指导和监督的职责,却不加分析、调查和研究又原封不动的转发给这个举办活动的部门。可以想象这个举办活动的部门会怎么答复? 3、应由第三方或上级部门调查答复: 无论涉及到被反映(建议)或投诉举报的单位或个人(领导)的信件,信访人员无法当场答复解释和解决的都应将原件登记留底并对反映或投诉举报人的姓名保密。然后将主要内容另文转由第三方调查监督部门或上级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后将结果答复给反映(建议)或投诉举报人,这样的答复不会挟带被反映或被投诉举报人的个人私情以及欺上瞒下的行为,才能彰显公平和公正,这样可以消除市民群众担心受到打击报复,也才会放心的继续反映或投诉举报。 全国教育先进工作者 工运理论政策研究特约研究员 硕士研究生:裴润庭 电话:153080316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