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5岁男童与母亲牵手一起前往幼儿园的路上,突然一扇玻璃窗从天而降砸中男童头部,母亲惊魂未定,与死神擦肩而过。儿子紧急送医,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每看到这样的新闻都让人揪心难受。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壮大,高楼林立,人口密集,安全隐患也日渐凸显。每次经过楼下我都要快步通过,小心翼翼、手挡头顶,生怕有东西掉落下来。高空坠物、高空抛物造成的伤亡事件咱们四川也时有发生,屡见不鲜。
高空坠物基本分为几种情况:
1、外墙皮脱落:小区外墙长时间不维护造成脱落。例如:2018年12月3日,成都天府新区麓山大道一小区,一位老人带孩子去打疫苗,走在小区内却被脱落的外墙砖砸中,事发时老人一把将孩子护在身下,孩子无外伤,老人却被砸伤住院。
2、广告牌掉落:多数都是由于广告牌摆设不符合安全规定造成的隐患。我们论坛也有相关贴文:
文华巷城市之心广告牌高空坠落问题[已回复]
https://www.mala.cn/thread-15265997-1-1.html
飞来横祸 南外一广告牌突然垮了
https://www.mala.cn/thread-15379211-1-1.html
3、高楼抛物:这是人刻意为之的行为。可以往下扔的东西可多了,最奇葩的还有人往楼下扔煤气罐!
实在可怕!华蓥市的高空坠物:煤气罐从天而降
https://www.mala.cn/thread-11826452-1-1.html
对此,你害怕吗?怎样才能遏制屡禁不止的高空坠物?除了提升自我素质外,更多的需要政策规定来减少悲剧的发生。为此我有几个小建议:
一、七层以上高楼不能安装外开窗
外开窗存在的问题很多,每到狂风大作的季节,高层建筑玻璃窗被大风吹落摔碎的声音是屡见不鲜,质量再好的窗户也难免有住户使用不当或疏忽的时候,这不仅给高层住户的生活造成不便,也是直接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一大隐患。因此,高层建筑中,开窗首先要考虑安全,安全第一。
然后国家建筑设计规范中明文规定:新建住宅楼层在七层以上,窗户宽度在40cm以上的
(这句关键),不宜安装外开窗!《全国民用建筑技术措施》也要求高层建筑不应采用外平开窗。高层外开窗,国家规范都是不宜或不应,但地方性的规范各地不同。
北京属于明令禁止,根据其《住宅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4.1.10规定“建筑外窗宜为内平开下悬开启形式,中高层、高层及超过100m高度的住宅建筑严禁设计、采用外平开窗。"
2017年,
上海市跟进高层禁止外开窗政策,在最新版的《民用建筑外窗应用技术规程》第3.0.9写明:超高层建筑严禁使用外平开窗。
然后,不少四川住宅建筑主窗“外开窗”比较罕见,一般都是阳台有一到两个副窗属于外开窗。窗户宽度目测都在40cm左右。不得不佩服,开发商和有关审核部门的“实操”能力。
希望这次事件能够成都也能出台硬性指标,杜绝更多“小聪明”的开发商。
二、新房强制上保险
买了新房,没住几年就发现各种问题,墙出现裂缝了、卫生间漏水了,找开发商扯皮?求物业解决?近日,北京市出台了一个新规,要解决的就是这样的问题。新规规定,北京市新建住宅项目,应当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将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列为土地出让条件。今后,北京人购买的新房都会附带着一份保险,如果发现了质量缺陷,业主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四川是否也能效仿?
三、加强临街缓冲设计
临路临街的建筑,特别是高层建筑应该设计突出的雨棚,既遮阳避雨也阻挡坠物!现在为了增加门店面积或者省钱,鲜有雨棚建设,更谈不上连廊了,原本有雨棚的也因扩大门店经营被侵占了。老旧房屋的四周也应该架一圈防护网,防止外墙建筑材料老化而发生脱落现象。
四、对于高空坠物采取零容忍
在这方面,许多地区都有成功的做法可以借鉴。
例如,我国的
香港对于高空坠物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肇事者可处罚款1万元港币及监禁六个月。此外,香港房屋署还成立了侦查高空抛物行为的特别任务队,通过摄像机、望远镜、夜视望远镜等不分昼夜地搜集证据,打击高空抛物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新加坡政府2005年颁布并实施了《窗户安全法》,有关部门也配有具体的措施,强制业主对窗户进行检查和维修。《窗户安全法》量刑颇重:如果窗户因缺乏维修和保养而坠落,相关责任人将面对高达1万新元(1新元约合4.86元人民币)的罚款,或最长1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为了强化意识,新加坡政府2009年又推出了“窗户安全日”,一年中设定两个时间:6月6日和12月12日。这一天,业主或者租户要检查自家窗户是否安全,玻璃会不会坠落。
五、地方政府加大排查力度
在高空坠物频发的今天,我们极度渴望当地的政府能够开展一场城市安全排查工作。集中检查城镇里的老旧小区及高层小区,处理各种违章搭建问题,将隐患扼杀在摇篮当中。如果这样的工作能够形成常态,定期排查更好!
拒绝高空坠物,咱们学会自查的同时,应该相互监督提醒!大家都来跟帖发一下你发现的不安全因素,扼杀一切危险的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