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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莽娃儿

[灌水]今天领到了示.威.活.动.申请书回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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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09-11-3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下次搞一个环保的宣传活动,这个总可以吧?

PS:顺便想知道(2009)公顺字第1号是什么内容?

发表于 2009-11-3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标题也有问题:示威?示谁的威?

可能改游 行 、静 坐或者请 愿还可以考虑。

发表于 2009-11-3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这几种游行示威会批准,就是不知道你会不会去?

 

          1.反对分裂中国的行为。如:台独.藏独.疆独等危害统一的行为。

 

          2.反对日本人拜鬼的行为。

 

          3.反对美国霸权的行为。

 

          4.反对印度霸占西藏藏南,支援政府武力收回藏南的行为。

 

          5.欢迎外蒙回归中国的游行。

 

 

         6.声讨:达赖.热比娅分裂中国的游行。

 

         7.还有很多,请补充!

发表于 2009-11-3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莽娃儿在2009-11-3 18:43:00的发言:

相关法规: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办法

第九条 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

(四)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第十二条 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
(四)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根据你没有被批准的理由,是因为怕你娃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如果你把这个克服了还是可以的。

发表于 2009-11-3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知道难通过.再考虑下其它的方法吧.

发表于 2009-11-3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主?????

发表于 2009-11-3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主

发表于 2009-11-3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minzhu

发表于 2009-11-3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搞半天,我们真是没有这个权利---民权!已经被剥夺了

发表于 2009-11-3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gwshang在2009-11-3 21:42:00的发言:
关注.支持

发表于 2009-11-3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莽娃儿在2009-11-3 18:43:00的发言:

相关法规:

 

四 川省《 中 华 人 民共 国 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办法

第九条 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不 予许可:

(四)有充分根据 认定申 请举行的 集 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 共安 全或 者严 重 破 坏社会秩 序的。

 

《中 华 人 民共 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第十二条  申请举 行的 集  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 许可:
(四)有 充分根  据 认 定申请 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 将直 接危 害 公共安全或 者严 重 破坏社 会秩 序的。

 

直 接危 害 公共安全或 者严 重 破坏社 会秩 序的。

说白了,这就是否定你 的理由,你克服保 证能够过关 。

发表于 2009-11-3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没有注重国情
发表于 2009-11-3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莽娃儿在2009-11-3 18:43:00的发言:

相关法规: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办法

第九条 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

(四)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第十二条 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
(四)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还没上街,怎么会“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发表于 2009-11-3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换个方式吧.
发表于 2009-11-3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莽娃儿在2009-11-3 19:32:00的发言:

呵,这是勉励还是威胁?

 

作为公民,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力,是正大光明天经地义的事。谁才会害怕这种激情的挥洒?可笑。

 

记住,终有一天,民众会令魑魅魍魉无处遁形。

 呵呵 勉励和谆谆劝告 看来被你理解为威胁了!

 

 一切随缘!

发表于 2009-11-3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的行动 不成功 至少你是为了南充的环保事业做出了贡献 我代表我全家感谢你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09-11-3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浩然正气天地长存在2009-11-3 19:08:00的发言:

 莽娃儿,你很年轻,青春激情可以随意挥洒。 

 但一定要学会好好管理这种能量。

 如果利用好它,可以为你个人的成长带来极大的助力;但如果走错误方向,那你是要付出代价的。 

 记住,青春只有一次,激情可以挥洒,但请别浪费。 

呵,这是勉励还是威胁?

 

作为公民,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力,是正大光明天经地义的事。谁才会害怕这种激情的挥洒?可笑。

 

记住,终有一天,民众会令魑魅魍魉无处遁形。

发表于 2009-11-3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浩然正气天地长存在2009-11-3 19:08:00的发言:

 莽娃儿,你很年轻,青春激情可以随意挥洒。

 

 但一定要学会好好管理这种能量。

 如果利用好它,可以为你个人的成长带来极大的助力;但如果走错误方向,那你是要付出代价的。

 

 记住,青春只有一次,激情可以挥洒,但请别浪费。

 

[em65]???????????

发表于 2009-11-3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仅供个人收藏于参与环境保护,有一种热情和冲动的见证.

发表于 2009-11-3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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