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社区,办事处,城建物管科,住建等相关政府部门:
看到社区在锦绣山河一期的公共区域贴的解散筹备组通知。现筹备组小区成员大多数发表反对解散筹备组意见,并申请在保存筹备组和已做的筹备组工作的前提下延期成立业委会,直到时机成熟再成立业委会。
理由如下:
一、筹备组成立七日之内,开发商未及时提供筹备经费;到目前为止也未提供完全的首次业主大会所需要的文件资料。社区在这些方面起的协调力度有多少?诚心牵头做工作的力度有多少?
二、社区带头组织开的第一次筹备组会议通知时间仓促。未征询大部分筹备组成员意见,直接定下通知。然后再说筹备组成员不出席会议是否合理?后续社区让筹备组成员定下筹备组会议时间。于2019年5月21号筹备组会议决定于6月22号进行第一次业主大会,并且由筹备组成员在小区线上线下进行了大量的宣传。然而社区于6月18日,离原开会定的首次业主大会仅4天的时间,以筹备组成员无法按时完成筹备工作未由自行贴出解散筹备组的通知。请问社区,此举何意????
三、再者,《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无任何一条规定未在90日之内成立业委会就能自动解散筹备组。
当初为成立业委会,锦绣山河一期600多户业主签名请求成立业委会。政府相关部门也下了批准成立通知,以及让二期业主加入成立的补充通知。批文都有保存。当成立业委会遇到困难,我们的相关政府部门想的是如何推脱责任,一刀切。执政为民这句话是空话吗?真的置我们一期1100多户业主的合法合理的心声意愿不顾吗?
这样匆匆的一纸文件如此的不合理,不合法规,没法让人接受。
筹备组全体成员请求在业委会成立遇到困难,需要时间解决的时候,延迟成立业委会,而不是一刀切的不成立业委会。也恳求相关政府部门不忘初心,实事求是的为人民服务。而不是走形式,甚至断章取义相关法规甩盘子了事!
注:筹备组大部分成员已在筹备组微信群向社区刘主任表明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