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灬天”网友:
你好!你反映“川XAZ093出租汽车驾驶员中途搭载其他乘客,绕路并多收钱”的问题,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你在北仓路上车到左岸枫景,全程3.4公里,打表7元,应收8元,实收7元。在新南门未经第一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情况属实。
对出租车不打表按人头收费、强打组合、绕路、服务质量恶劣等问题,我所一直采取零容忍态度,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处理。我所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对该车驾驶员作出如下处理:
1.对川XAZ093驾驶员卢某某进行行政处罚200元。
2.对川XAZ093驾驶员卢某某带车学习三天,学习出租车管理规定、职业道德和文明服务相关内容,强化驾驶员遵纪守法意识。
3.对川XAZ093驾驶员卢某某的违规行为和处理情况在全区出租车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感谢你对道路运输行业的关心与监督,如发现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请及时拨打全省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告知时间、地点、车牌号、违规情况。我所将加大检查力度,对乱涨价、乱收费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再次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安区公路运输运管所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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