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寂16年的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刚有眉目,内蒙五原县又出了命案,但这一次不是在学校操场,而是在派出所!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一张母子街头举牌讨公道的图片在网上热传。牌子内容显示,其丈夫张关利5月30日讨要工资时,被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西环派出所拘留,在派出所死亡。今日(6月28日),西环派出所一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张关利在问询过程中,因醉酒失控,在办案场所自己用头撞墙撞门死亡。
6月28日,五原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今年5月30日,男子张某在某工地扰乱正常施工,警察将闹事者张某及工地负责人王某带至西环派出所。候问过程中,在张某提出抽烟要求被拒后,突然用头撞墙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后,纪委监委、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同时通知死者家属并向其播放了全程监控视频。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从五原警方的通报来看,张某死亡纯属自杀。这个通报代表着官方,官方又代表着权威,似乎我等草民不应妄议。可是,仔细思索,此事总让人有点蹊跷。比如,若如通报中所说,该男子无非是撞墙自杀,这原本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案件。可为什么5月30日发生的事,6月28日才发警情通报,为什么几乎迟了整整近一个月?
另外,一個讨要工钱的人又没犯什么大罪,据该派出所工作人员介绍,工地拖欠张某也仅两三千元工资,钱也不算太多。一个正常的人,如果仅仅只因为警察不许他在派出所内抽煙而撞墙自杀,我不知道这里面到底有多少合理的成份?莫非这个张某是一个吸毒人员?再说了,人毕竟死在了派出所,派出所难道就一点责任也没有吗?
还有,在新京报的报道中明确写到,据西环派出所一工作人员称,张某在问询过程中,因醉酒失控,在办案场所撞墙撞门造成死亡。应该说醉酒是一个特别重要的细节,可是,在警方的警情通报中,却变成了张某抽烟的无理要求被拒后,撞墙后而死的?到底是因为“烟”,还是“酒”?为什么通报中对“醉酒”这么重要的情节只字不提?
当然了,当地纪委监委、检察院已经介入,该案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现在下结论还为时尚早。警方的解释可能是都真的,我们不该怀疑。可是,既然此事不但引起了死者家属的质疑,已经在街头举牌讨要公道,同时也引起了舆论和公众的普遍关注,那为什么不把当初向死者家属,播放的全程监控视频这样的铁证拿出来?
派出所是什么地方,好端端的人怎么能突然死在派出所?毕竟在派出所死人非常反常和罕见,且事关人民警察的清白,不是小事。因此,依我看,此事还是要拿证据说话,没有证据就别解释了。只有这样,才可能消除怀疑,早日还人民警察以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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