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确权”的利与害
当下,“确权”已经成为了一个热词,由于对“确权”的理解不同,导致车主们有很多种想法和疑惑,让很多人没了主意。大家为什么不想一想全国的出租车都在维权是为什么?响应国家号召谁出资,谁受益!理清权属关系!
中国有句老话,叫“无利不起早”。无论人们怎么做,都是趋向利益的。那么,作为车主,怎样做才对呢?毫无疑问,让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做法,就是对的。
所谓“确权”,说白了就是“确定自己的权利”。
一个国家,要有“主权”;买了房子,要有“产权”;同样,我们买了一辆出租车,就该同时获得“产权”和“经营权”。
可是多年来,由于车主们的大意,公司利用每一次办理业务的机会,一点点地把各种证件上的名称,变成了公司的。作为车主,本该是“老板”,却变成了打工的。在法律上失去了产权,也就没有了话语权。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攥到手里,和奴隶有何区别?
当今维权的车主们,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才勇敢地站出来,捍卫本该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维权的动力,来自于自我保护意识。而那些不维权的人,原因有很多,归纳一下,主要有一下几种:
1,胆怯,害怕得罪人。所以宁可眼睁睁看着被人抢夺,也不敢发声。
2,贪图小利,不愿因为维权而耽误了营运收入。到最后几十万的财产,因为不争落入别人囊中。
3,既得利益者,和公司有着某种关系,或者自己可以从中获利,不维权对自己有好处。这种人不但自己不维权,还要找出种种说辞,甚至用“软威胁”的手段,阻止别人维权。
鲁迅先生的字典里,有两个关键词:“奴隶”和“奴才”。奴隶是一种状态,奴才是一种心态。奴隶不可恨,而奴才可恨。有时候,奴隶也能变为奴才,这要有两个条件:
1,甘愿当奴隶,并从中找到乐趣和快感。就是所谓的“精神胜利法”。
2,不但自己当奴隶,还想着去奴役别人,也就是说,奴才自己也想有奴才。就像“自己被小弟打了,还想着去摸小尼姑的脸”。
电影《骆驼祥子》有人看过吗?说的是旧社会一个车夫,梦想着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洋车的故事。祥子的老板叫“刘四爷”,刘四爷是自己出钱买车成立的车行。而我们的公司呢,是“空手套白狼”,车是车主买的,许可证是发给车主的,可是凭什么车主没了许可证,空壳公司却有了这个证件呢?公司收着他该收的和不该收的费用,个体出租车免税,你们知道吗?65块钱是什么?(这只是其一)自己去想一想,断章取义的说法不可信!
党和政府的宗旨是“为民造福”。改革,不是给某些居心不良的人谋取私利的借口,而是实实在在的让百姓获得利益。维权是建立在“依法”和“守法”的基础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了每个合法公民应有的权力,珍惜与否,完全在于自己。
你见,或者不见,
利益就在那里,
不声,不响。
你用,或者不用,
权力就在手里,
不弱,不强。
你怕,或者不怕,
敌人就在那里,
不躲,不藏。
你走,或者不走,
队伍就在那里,
不等,不让。
和大家一起,
或是独自笑傲江湖?
只愿今天的嘲笑,
不会换来明日的痛哭!
(文字较长,请耐心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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