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恢复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初期,邓小平同志概括提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古至今,任何一个时期,任何一个国家,都严格的制定了大大小小的规矩,随着历史的演变,现在统称为法律。每个国家对“法”的制定和执行都是抱着严谨的态度,21世纪的中国,科学飞速发展,文化水平在提高,生活环境越来越好,老百姓从为生存劳动到为生活的精彩而努力,都是在“法”的舒适圈内。如果越线或者跳出了“圈子”,必将收到相应的处罚,因此自由是绝对的,约束是相对的。就像飞上天空的风筝,如果没有线的牵扯,就会在风中随意摇摆,最后堕落、损毁。 我们的党,就像是那只牵着风筝线的手,法律等是线,党员干部就是在空中飞舞的风筝。无论风筝飞得再高再远,都离不开线的牵扯,离不开手的力量,作为党员干部要明白,你之所以能展翅飞翔,是因为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如果党组织松了手中的线,我们的国家和未来的生活将是一团乱麻。因此,党员干部成千上万,都应该对自己严格,不仅是违法乱纪的事情不要干,还要多读书、多看报、多锻炼等,给老百姓做榜样,为老百姓办实事。 作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为老百姓办实事、解决问题是职责所在。而部分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在工作时,时常抱怨工作繁琐,与老百姓沟通没有耐心,甚至有恶劣执法等情况,这都是让国家的形象大打折扣,老百姓的安全感和对国家的信任感就没有了。在很多老百姓心中,国家公职人员是很“厉害”的,当然里面的含义有褒有贬。如果老百姓去办事的时候遇到耐心的工作人员,又解决了问题,那“厉害”就是表扬,如果遇到的是不耐烦、问题不解决的,那“厉害”就是批评。虽然党员干部也是普通人,国家公职人员也是有烦恼的,但是工作性质就是为百姓办事、解决问题的,应该清楚自己的职责和定位。 从严治党是有必要的,党是一个国家的“定海神针”,是一个国家的核心。就像一个新鲜的水果,若果核被虫蛀了,虽然表面上还未腐烂,但实际上已经是颗坏果实,只是时间的问题罢了。我们的党,要永久的繁荣昌盛,让百姓安乐幸福,就要严格管理党员干部,强化他们的责任心,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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