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安全风险意识”常态化树立,通过日常学习基金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强化职工基金安全意识。
二、内控工作常态化开展。以基金安全为核心常年开展内控工作,将内控纳入日常经办全过程,常年开展定期、不定期基金内控自查和评估。
三、防冒领工作常态化进行。通过省级平台和本市大数据对疑似死亡、重复领取人员反复筛查和比对。常年组织力量核查死亡人员和重复领取人员,对核查数据认真分析确认后的多领养老金采取措施予以追回。
今年已开展两次内控工作自查和评估,组织核查疑似死亡人员1237人,重复领取人员245人,追回养老金121.7万元,基金安全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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