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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评我议] “光打电话不救人”司机被拘 发生事故先救人还是先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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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0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光打电话不救人”司机被拘 发生事故先救人还是先报警?

备受关注的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两车追尾事件,如今有了最新消息,铲车司机戚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https://image.bitautoimg.com/appimage-604-w1/mapi/media/2019/07/19/1aad44e127ad445a8bc73aa7915eb52c.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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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7-20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昨日晚间,@北京交警 最新通报:

2019年7月16日3时30分,在朝阳区南四环外环主路十八里店南桥西侧,戚某某(男,22岁)驾驶不允许在城市道路主路行驶的无号牌轮式自行机械车,在南四环主路由西向东行驶,适有一辆白色小客车同方向由戚某某车后驶来,小客车前部与轮式自行机械车尾部发生碰撞,后小客车起火燃烧,造成小客车内张某(女,31岁)和白某某(女,34岁)两人死亡,两车损坏。

目前,戚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https://image.bitautoimg.com/appimage-659-w1/mapi/media/2019/07/19/93f79870ea9841798ca31ec94382b8e9.png


 楼主| 发表于 2019-7-20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可见,明明该第一时间救人,却“泰然自若”打电话,于情不合、于理不符、于法不容。一个人的“过失”,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其行为均已害人害己。致使两个人死于非命,起码也是两个家庭的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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