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失望啊!不是南充市房管局的回复!你凭着南充物业协会会长的身份,能在南充物业协会只手遮天!天庐开标无一家本地企业到场就是明证!你在南充物业协会微信群所发的内容就是明证!!但你遮不住天庐的天!!你这样违法乱纪的会长不下课,那你在部门当官的亲戚就要下课!!
本帖所述内容每一项每一条均有图片有证明,你能视而不见。不以提高行业服务水平为目的,反倒有脸自证清白,你现在如果来天庐,就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会被唾液喷死的!!
本人就是天庐业主,不是所谓的天庐业主!购房合同就不给你看了,因为你没那资格!
“你给有关职能部门说明“”我想问问是哪一个职能部门,能把你纵容的睁眼说瞎话,颠倒黑白。我这里也不是有关职能部门,不需要给我回复,看着恶心!
哪天我碰到易明亮了,我就给他说说,把你这个截屏给他看看,吴子瑜说了,佳裕物业根本不认识你,也不是佳裕物业工作人员!不知道你的乖狗狗会不会很伤心!!
吴子瑜,再次给你声明,我不在业委会担任任何职务,就是天庐一位普通业主,不是所有的天庐业主都是麻木不仁。这里引用一位邻居的回复:
业主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而不是你吴子瑜可以否认的,我们业主不需要做任何人的粉丝,也不是三岁小孩,花钱请来的物管真把自己当主人,业主当傻子了是吧!如果真觉得业主们汚蔑了你会长名义,那就请市委领导来天庐视察听听业主的呼声,来一次大的问政,不要总把一开始进小区来所做的事情当成大功劳,业主给钱请物业公司服务那是理所当然,也是你物管公司的职责所在,1.8的物管费也不低了,业主花了钱就该享受对等的服务,要搞清楚事实,小区是业主共有的,业主才是真正的主人,你们现在是拿着业主的钱还要凌驾于业主头上,物权法都有规定,业主和业委会同志有权利解聘重新聘请服务更好的新物管,你有什么权利否认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做为物业会长的带头人,你不觉得在网上自证清白感到可笑吗?南充谁不知道你佳裕物业得管理是最渣最烂的,只收钱不做事,别把利益看得太高了,每位业主都不是傻子,当时房价那么高各位业主都看重天庐的物管,买得起房,也给得起物管费,我们不需要你们这种渣烂的企业来为小区服务,作为企业老板,行业带头人不知悔改,反思自己的管理问题,一二再三的来阻扰全体业主换物管,这是你会长先生该做的事情吗?放眼看看南充你所管理的小区就目前天庐,龙吟水郡,还有7月19号电视上暴光的高坪那个小区都是你会长同志的企业,为何接二连三的各小区都要将你扫地出门,如果你真觉得自己的企业管得很好,也得到大部分业主的认可,业主本人认可签字书你有吗?既然得到认可为什么还有大部分以上的业主没按时给你缴纳物管费呢?问问自己,在来回帖!!国家现在是把物管企业纳入打黑范围,老百姓的事情就是国家大事,国家呼吁让老百姓安居乐业,物管企业气数也将尽贻!别想拿着业主的钱来凌驾于业主头上,小区主人永远都不会是你,别把自己位置抬那么高,还是按照当时进小区时政府文件第4条收拾东西乖乖滚出天庐!!
吴子瑜,身为四川省物业管理专家,你看的懂吗?估计也是装着看不懂!践踏国法,将相关法律玩弄于手掌很有成就感吗?公道在人心,多行不义必自毙,这句话你懂吗!可惜你又在装莽!
你的维权在哪里,我随时接招!我在天庐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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