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郑兴洪,今年38岁家住冕宁县复兴镇红星村十组,是到冕宁县后山乡大兴村八组的上门女婿,电话18349619833;2014年7月30日到木里县唐秧乡卡基娃湖南水总承包修建的布昌电站3号洞务工。于当日我将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交给湖南水总公司购买保险。7月31日买了保险后公司将所有证件退还给我,8月1日正式上班。我是在3号洞开车转运荒渣,8月5日,中12:00左右该洞炸药和柴油不够了3号洞工程负责人李顺毕安排我驾驶车到项目部拉运炸药和柴油,在去项目部山门路上刹车突然失灵那段路正是大下坡和极弯车速太快撞到路边山坡侧翻到悬崖下,我从驾驶室抛出摔成重伤,工地条件太差救援车都联系不到,只有用生活车拉,经过十几个小时才到州一医院经过医院诊断为截瘫。我躺在医院中,可是公司不配合,为了要医药费,我们不知打了多少电话,发了多少短信,经常他们都不接电话,更不用说回短信,刚做了手术因公司不打医药费,导致我停药,差点死了没法我们只有东借西凑医药费,后来实在借不到钱了,老婆只有带着一岁多的儿子和几个亲戚包车到木里县唐秧乡找公司。一路上又是下雨,又是垮方堵路,经过几番周折花了两天时间终于到了电站找到公司。可是公司老总不在,只找到技术部曾经理,曾经理承认是工伤。也承诺他们会按时打医药费给我,保证我的医药费,让我老婆们回来,他们会尽快派人到医院来。可是我们返回后公司十多天没有打过一分钱,打电话要么不接,要么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没办法我们只有上访,最终还是木里县信访局的领导帮忙,公司才来交了医药费,我又借不到钱了,只有出院,院是出了,家里又欠下一大笔债务。
没办法我们只有又走上漫长的官司路,终于州中级人民法院在2016年8月份得于判决,可是至今没有得到执行。我已经瘫痪大小使失禁在床5年多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吃的都是靠全村救济的,实在无法生活,请求相关部门帮帮我解决目前状态,得以执行度过难关
可怜之人郑兴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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