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9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贵州省政府原副省长蒲波受贿案,因蒲波在任职期间,以职务之便以及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重组、工程承揽、项目开发、人事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以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26万余元。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相关规定,对被告人蒲波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且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蒲波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该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值得我们深思。 蒲波,1963年11月出生于四川南充,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先后任职于四川省南充地区、广安地区、巴中地区、德阳市以及云南省。蒲波用37年的时间,完成从普通干部到副部级领导的转变,而从副部级领导坠落只用了102天,时间上的差距无不让人唏嘘,但更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反思。蒲波在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开除党籍和公职的现场当场悔过说到“知错认错,悔错改错,将以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勇气去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如果守不住底线,凤凰安能涅槃,浴火也未必重生。 反腐倡廉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关注的热点话题,此次蒲波落马,再次验证了党中央对反腐倡廉的决心,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于每一个普通人而言,深刻汲取蒲波事件的教训,保持对党忠诚,保持廉洁党风政风,遵纪守法,于生活于工作之中,应时刻保持警醒,不得挑战法规法纪,更不得越过为人底线。守住道德底线,时刻敲响正直廉洁的警钟。 不必问警钟为谁而鸣,警钟为每一个人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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