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眉山全面启动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计划7月底前调整结束,1至7月份的补发养老金一并到位。
此次调整的人员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政策将惠及眉山30余万退休人员。
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度倾斜相结合的方式: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7元;在挂钩调整中,对于企业退休人员和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方面按以本人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另一方面和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1年增加1元,超过15年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2.5元,对于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7%;在适度倾斜中,今年实行按高龄段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倾斜办法,70—79岁的每月增加35元,80—89岁的每月增加65元,90岁以上的每月增加105元,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类至六类地区每月分别增加10、20、30、40、60、80元,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仍按往年办法和标准进行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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