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永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查,佘先生夫妇系明水村10组村民,共四个子女,其大儿子在政府机关上班;二女儿外嫁到广元;三儿子在华阳开餐馆(属天府新区500KV山桃线被搬迁户);四儿子外招在成都永丰立交桥附近。该房屋系土木结构,在山桃线搬迁红线之外,不属于搬迁对象。去年,佘先生多次到村、街办反映房屋离山桃线太近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拆迁,经街办、村多次宣讲政策、耐心做思想工作后,不再要求予以搬迁。 2018年7月2日大雨之后,明水村两委在对辖区土坯房、危旧房屋排查时,就发现该房屋年久失修,多处墙体裂缝、倾斜,房顶木结构有腐蚀情况,存在安全隐患,明水村两委积极给佘先生夫妇做工作,劝其到二儿子家中居住(二儿子系山桃线搬迁户,在另处租房居住),其夫妇同意后一直与二儿子居住至今,目前生产生活都在二儿子家中,不存在安全隐患。其夫妇原土木房屋未使用。同时,村两委平常也积极关注情况,一是加强危房巡查并告知其夫妇不要进入危房区域;二是积极做好其夫妇思想工作,对危房进行维修加固或改造。 下一步,街道将按照“群众自愿”的原则,引导其采取以下方式解决危房问题:一是由村两委出面召集佘先生四个子女开个协调会,劝其子女出资,让佘先生夫妇积极申请参与土坯房改造并按程序享受相关政策。二是征得佘先生夫妇及其子女同意,按土坯房改造“留权”方式处置。 以上情况因您未留电话,故未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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