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8432|评论: 30

老百姓向绵阳市纪委监察委反映“高新区住建局违法征收侵吞群众合法权益”[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8-1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绵阳市纪委监察委 同志 你们好!

   在2016年永兴镇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第二期中,陈友品房屋经评估机构入户测绘为层高3.5米,二层砖混成套住宅(实测为160㎡左右)共计8间,远远超出老购房契约62.4㎡。即使陈友品于1992年、1994年、2002年在自己合法产权用地上因改善生活条件进行了改建,当时立法《城市规划法》归属于违章,由于办证机构怠于履行职责,整个永兴片区类似这样的情况比比皆是。但在2016年征收中严格遵循《城乡规划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在新旧法之间从旧兼从轻等原则下应归咎于历史遗留多方面因素造成审批手续不全的合法住房。2005年至2015年城市住房排查登记,社区居委会与高新区相关行政部门对举报人住房一、二层多次拍照并合法登记。在征收中应严格遵循《国务院590号令》第24条第2款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举证七 (1)产权、历史证明.jpg                               举证七 (2)产权、历史证明.jpg

            (陈友品1991年办理的国有土地权证及国有房屋权证)


            举证图七(3)运输站补误差14平方.png                                   举证图七(4)建房申请.png
                     (购房误差由相关单位补14平方单位用地证明,及2001年建房时由社区居委会核实盖章证明)

          副指挥长李智年声称:未经登记的房屋就是“违章建筑”,按照《590号令》相关规定组织国土、住建、规划相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面积进行调查及认定太麻烦了“凡听招呼的按临时建筑还赔付几个,若按违法建筑一分都没有!错过这次征收机会,国家以后就不征收了”。陈友品多次向副指挥长递交建房相关历史证明,副指挥长以棚改小组会议研究不予认定相关历史证明为借口并于了否定!(事实上办理了产权证的房屋经实测面积与证载面积登记不一致的,是由永兴棚改小组上报高新区政府由高新区政府组织国土、住建、规划及房管部门调查登记,不存在超出权证基线外,建筑结构砖混 层高3米属于在自己合法用地上建造归属于审批手续不全合法住房,应遵循国务院〔国发明电(2003)42号〕法规 四、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
                            QQ图片20180511135950.jpg
                                    (绵阳市政令:未经登记的住房应严格遵循(590号令)调查及认定并公示不低于7日)


    陈友品年事已高法律意识淡薄,没想到做为国家干部的住建局局长罗军、永兴危旧房棚改小组指挥长邓自力、永兴危旧房棚改小组副指挥长李智年在征收中不履行《国务院590号令》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职责,涉及群众合法财产上却指使其棚改小组临时聘请工作人员黄斌在事先制定的房屋认定表上与陈友品签字画押进行了初步登记,与此同时由黄斌拿起计算机简单随意的将老人市场价值在55万元的105㎡合法住房登记成农村集体土地上的临时建筑仅仅补偿为4.5万,同时还签订了五份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其中四份为空白协议。永兴危旧房棚改小组为临时机构,临时聘请工作人员黄斌既代替了相关的多个职能部门调查认定又代替了评估机构而随意标注房屋价值并私下处置了群众财产...是罗军、邓自力、李智年做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处置其无权决定,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陈友品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


                         合同  ..  7  ..jpg
               (涉案签订这份阴阳合同 日期为2016年8月2日)


                           临时建筑认定表.png
               (注意:认定表登记时间同为2016年8月2日。 无公章,无编号,未经合法认定及公示不低于7日)


                                                                   QQ图片20180717083620.png    
                举证对比 (燕尾港政府对未经登记的房屋认定表,人民政府、国土、住建、规划 盖四部门印章)

    由于指挥长邓自力、副指挥长李智年等干扰评估机构并强行扣押评估报告书不予发放,2017年4月从指挥部文件柜中查找到我多户的评估报告书均出现被人为错误装订现象,多本报告书都是张冠李戴致使真实的评估价值点至今不详!2018年6月从司法机关找到了关于陈友品房屋的合法认定结果及部分评估报告书资料:在2016年11月10日,永兴镇危旧房棚改指挥部以陈友品房屋用途缺失或者有误等情况,根据调查结果合法的认定了陈友品未经登记的房屋用途为修建久远的成套住宅上报住建局,住建局私下又要求评估机构重新评估陈友品实际为两层的成套住宅的价值!对于此事,住建局局长、指挥长、副指挥长等一直隐瞒合法认定不予告知产权持有人,是掩盖事实真相不善于取得他人合法财产。

105平米住宅认定.png
      (2016年11月10才合法认定又要求评估机构重新评估房屋价值是征收程序存在严重不当,产权人合法权益被欺诈、侵吞)

实际为2层成套住宅.png                   现场查勘表(2).png
          2018年由司法机关转交给陈友品家属的部分资料(评估机构出具的陈友品房屋实际为2层的成套住宅调查结果,整体2层房屋周边市场价值2016年在近100万左右)
                
   


     高新区住建局、永兴危旧棚改小组相关负责人不履行《国务院590号令》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履行〔国发明电(2003)42号〕条例“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相关规定的职责,在工作中监管责任不落实有失职渎职致使群众合法权益蒙受损失。依据《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依据《590号令》第三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鐜板満鏌ュ嫎琛紙2锛
鍥惧崄涓 105骞崇背浣忓畢璁ゅ畾.png 现场查勘表(1).png


===============================


编辑备注:绵阳高新区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8月2日回复,内容见2楼。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227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9-8-2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8月2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绵阳市纪委

发表于 2019-8-2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cyp110: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该信访件涉及的信访人员肖斌、蔡依丽、陈有品等属于高新区法院判决并经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败述的案件。信访人员以前多次向书记、市长信箱,国家信访局,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等单位和领导缠访并已多次回复。现再次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违反干部纪律,行政乱作为问题。
高新区永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的房屋征收都是基于棚改范围居民自愿、平等的原则,且在征收前都做了广泛深入的政策宣传工作,按程序推进征收工作,应当公示的文件都做了公示。高新区人民法院在受理该案时严格审核了有关征收程序和公示证据,认定征收程序合法合规,驳回了原告诉求,不存在行政乱作为问题;国开行和审计机关跟踪审计了有关报批付款程序和结果,不存在违纪的现象。
二、关于信访人的基本概况。
陈友品于2016年8月2日自愿与高新区住建局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协议补偿金额合计37.0636万元。该协议通过高新区多部门和市住建局、绵投公司审核,最后报成都国开行审批后,于2016年12月26日,其补偿款通过北川富民村镇银行(棚改资金指定银行)打入该户帐户。该协议签订时,该户并无异议,但在协议已履行,征收补偿款已打入其帐户后,该户却提出异议(实际主要是其子陈敏联合肖斌、蔡依丽三户),未满足其要求后,该户在上至国家信访局、以及省市、区相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了多次信访,其主要目的就是想把证外无审批搭建的二楼面积按证载的合法面积标准进行评估和补偿;棚改指挥部多次向信访人解释征收工作遵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住建部建房【2011】77号)、《绵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绵府发【2015】15号)和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永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方案 (二期)》以及绵阳高新区住建局《关于永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有关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绵高城[2015]100号)文件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能违法征收补偿;法院终审判决后他们仍然多渠道信访缠访。
三、关于蔡天应,李志敏,董学军的房屋征收问题。
这些问题已多次书面回复,与此同时在信访人咨询时,不但向其作了解释,还出示了相关征收档案供他们查看,但信访人依然不尊重事实与法律。
董学军的房屋征收因工作人员失误,多补偿的土地评估补偿款已按时如数追回,不存在不公平问题。
临时建筑物的补偿标准是参照有关文件补偿的重置价,与土地价值无关,故而不存在国有或集体土地上补偿的差别。
四、关于房屋认定确权情况进行隐瞒问题。
整个征收程序和过程该公开都公开了的(法院审核了全过程),需经产权人确认的都经签字确认后再进行补偿。
绵阳高新区住建局《关于永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有关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绵高城[2015]100号)文件第二条第4款明确规定:“有《土地使用权证》,有《房屋所有权证》而改建的房屋,以证载或政府批准建筑面积为准。超出证载和政府批准面积的部分,认定为临时建筑。《土地使用权证》基线外未经批准的建筑面积部分视为非法建筑” 。
据此规定,陈有品等人的房屋有房产证、土地证以及房屋购买合同,其证外搭建的105平方米未经住建部门或永兴镇人民政府批准,只能认定为临时建筑或非法建筑;不合法的搭建不可能自动转为合法。为此,对其未经批准的搭建部分认定为临时建筑进行补偿是合法合规的。
五、关于法律法规政策适用性问题。
 信访人多次提到国发明电[2003]42号国务院《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的问题。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本项目是依照国务院590号令依法立项征收的,故而拆迁法规性文件当然不再适用。

满意(0)
不满意(1)

 楼主| 发表于 2019-8-1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征收中采取威胁、欺诈致使人民群众产生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


1、2016年10月份在完成对新生街第二期90%的动员签字后(以留守老人居多),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集体卸任岗位。举报人等于2017年3月上访维权后,原居委会书记多次往返陈友品家从中与其被举报人等调解谈何之意!被举报人等多次组织评估机构反复对举报人等房屋进行测量面积,但一直拖延不予发放评估报告书!并多次与举报人等家庭进行讨价还价,但最终还是不予按国家政策《590号令》相关条例规定进行调查认定及合法评估。被举报人等漠视群众财产蒙受损失滥用职权以达到谋取私利为目的!
   “被举报人等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共谋或指使他人利用其职务行为帮助他人实施其他犯罪是违反国务院发〔2004〕10号《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要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6、105、108条规定。


2、举报人等以合理诉求依法上访维权,2017年3月21日指挥长邓自力在办公室甚至明目张胆威胁恐吓来访群众人生安全!指挥长声称:你们几户在上访,我就有办法找人收拾你们!因事后又收到陌生短信威胁恐吓人生安全!为此,近两年来让受害群众尤其是家中老人时常半夜惊醒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造成几个家庭都是恐慌度日,害怕遭受打击报复!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履行《590号令》第24条规定,不履行〔国发明电(2003)42号〕条例相关规定,违背《宪法》第十条规定!反而采取隐瞒事实真相,强占强夺群众财产行为,见事情败露就采取威胁恐吓群众人生安全的手段,严重败坏党的形象!

3、2017年4月11日举报人陈友品家属陈敏、赵菊容、蔡依丽、到指挥部办公室要求查阅合同,发现多户被强行扣押的评估报告书被人为的错误装订张冠李戴现象,导致被征收房屋真实的评估价值不明。为此,被举报人等一直隐瞒真实的评估价值,其中的猫腻不予而知。李智年威胁来访群众不予拿走本应发放的报告书,为抢夺报告书与来访群众发生肢体抓扯场面一度失控。这样横行霸道的行为很多老百姓是敢怒而不敢言!李智年见丑事以暴露,多次在举报人等面前声称是指挥长邓自力所为与他无关,并一直埋怨指挥长工作作风有问题等...!在指挥部楼下聘请的工作人员黄斌在未上牌照的新轿车里用仇视的眼神凝视来访群众(陈敏)显然是一种威胁、软暴力手段
  “李智年等做为领导干部,强行扣押评估报告书不予发放,严重干扰了评估机构应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违反《590号令》第19.第20.第30条规定,违背《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 第17条规定。因此,由绵阳市公量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书存在重大差错严重瑕疵等问题,导致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混乱,依据《590号令》第30.第33.第34条规定,高新区政府在征收中主体监督责任不落实,漠视群众财产蒙受巨大损失,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2016年征收中被举报人等利用职权施压隐瞒了征收程序,适用了2015年国家已废止部门〔城建房管环保局〕制定的通知《绵高城【2015】100号》是行政乱作为。然而,该100号通知未上报绵阳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备案,在征收前未经公示(无法在绵阳市政务网查询,连最起码的编号、盖章都没有),严重抵触《国务院590号令》第3.第5.第7.第19.第24条相关规定。(2017年5月 在信访答复会议上,该通知是举报人等多次追问下,被举报人李智年才将该文件拿出!显然被举报人等搞官僚主义对抗中央违背党的方针政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作风!)
                               175634x7zuxuyiuyrfq6ir.jpg         
                               ( 2015年国家已废止的部门《城建房管环保局》所出的一个通知!)


                                                                         绵府函(2012)200号 集体土地补偿标准.png       
          (征收国有土地房屋,却适用到农村集体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楼主| 发表于 2019-8-2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屋是老百姓全家唯一生存生活立命之保障!在2016年征收中永兴周边房地产市场价均在5500-6000元㎡,由于被逾越职权私下处置的105㎡合法住宅按降低了市场价值150元、250元、最高为750元每㎡随意补偿,2层成套住宅165㎡正常市场价值在90万元以上,被降低了不合法的补偿仅仅才37万元,严重导致被征收人合法权益蒙受损失而无法购置住房来解决一家五口人最基本的生存问题!   多户受害群众往返永兴危旧房棚户改造指挥部几十趟依法维权,想与高新区住建局、永兴危旧房棚改指挥部协商解决好此事,上访群众竟在指挥长办公室受到威胁恐呵人生安全,遭到其工作人员仇视!
   甚至我们已经做好被打击报复的心理准备了,晚上回家那怕是提心吊胆也没办法,如果真的被不法犯罪份子打击报复,相信国家有法律还是会一命抵一命!因为我们多户是普通老百姓没有仇人及敌人!


 楼主| 发表于 2019-8-2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高新区 发表于 2019-8-2 09:53
cyp110: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该信访件涉及的信访人员肖斌、蔡依丽、陈有品等属于高新 ...

    现在涉及受害群众反映给绵阳市纪委监察委问题!依据《监察法》法规,依法向社会公开调查结果!  如果是相关部门机关不依法解决老百姓的诉求,受害群众依法向更高一层相关部门机关举报!
    我们相信国家是依法治国,我们非法上访可以起诉追究责任!在铁证如山的情形下拖延、狡辩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楼主| 发表于 2019-8-2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征收项目乱安名,雁过拔毛!


1、举报人肖斌房屋楼上楼下安装天热气表双户合计为:5400.00元(伍仟肆佰元正),被举报人等却不按《国务院590号令》条例给予补偿。举报人家属赵菊蓉多次到永兴旧城棚户区改造办协商追要,被举报人李智年却安排工作人员黄斌表明给于16颗大树给予每颗120元合计为:1920.00(壹仟玖佰贰拾元)给予补偿,如果不签字那一分都没。单单这一项就让举报人肖斌财产蒙受损失3480元,对于被举报人等的工作作风老百姓也只有敢怒不敢言!
104257mceqv33355zkvqff.jpg
   (永兴镇街道纳入城市区域内,寸土如金!肖斌家没有果树,那怕是房顶栽满也栽不了这120颗大果树)


8、据相邻户主黄仁均家属刘清华告知,他房产证面积42.58平方,按国家赔偿标准不足50平方补够50平方,在相关部门出具“无车 无房证明”与永兴旧城改造办签订272666.00元(贰拾柒万贰仟陆佰陆拾陆元整)合同属改造项目第二期(新生街第一批)2016年7月由改造办往上申报。申报4个月都无结果。黄仁均家属多次问永兴镇棚户区指挥部 其家按得天然气表怎么不补偿,工作人员黄斌说绵阳市国有土地补偿办法中无天然气户头补偿,黄仁均家属还是表示不服,多次询问工作人员。2016年11月中旬永兴旧城改造办工作人员黄斌通知黄仁均家属审批不下来为由,其以欺骗威胁这次错过机会以后想征收国家都不征收了的手段,骗取黄仁均家属改签了243682.00元(贰拾肆万叁仟陆佰捌拾贰元整)合同。同时还补偿了黄仁均家属天然气户头1900.00元。(天然气户头应是3800元)于2016年12月29号得到243682.00元(贰拾肆万叁仟陆佰捌拾贰元整)赔偿。(被举报人李智年在庭审陈述中声称是评估机构出错,答应庭下与刘清华重新签订合同按实际测量补够14平方近8万元补偿款。)
                                    mmexport1493873038668.jpg
            (整个永兴镇街道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却没有评估报告书!是被举报人等干扰评估机构不予发放所致)
               

 楼主| 发表于 2019-8-2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高新区政府领导的答复,国务院政策法规《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 既然是失效文件了!


五、关于法律法规政策适用性问题。
 信访人多次提到国发明电[2003]42号国务院《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的问题。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本项目是依照国务院590号令依法立项征收的,故而拆迁法规性文件当然不再适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法宝引证码】CLI.2.49680


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url=]机构沿革[/url]
发文字号:国办发明电[2003]42号发布日期:2003.09.19
实施日期:2003.09.19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法规类别:搬迁拆迁安置


高新区管委会副书记 董泓 ! 你做为高新区人民政府 你的一言一行将影响高新区社会生活安定,相信你也是文化知识高 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你在公众媒体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违背党中央的指示精神吗?国务院颁布的政策法规可以在你管辖的高新区不适应吗?


                     172245i2u8226euezeus7u.jpg

  高新区管委会副书记 董泓 !你是我们高新区人民的父母官,你做为国家高级干部应该以身作则 了解人民群众的苦楚 为人民服务,解决人民群众的苦难!但为什么你在答复绵阳市政府信访回复中却编造不实之事,没有房屋产权双证,与有房屋产权双证在法律角度上区别很大!据你所答复 陈友品一楼新房与二楼老房都没有产权双证 那肯是违法占地所建 肯定是违法建筑了!你们还好心给陈友品认定了一部分为合法建筑了! 但关键陈友品产权双证都有,相关单位补购房误差也出具历史相关证明,为改善生活多次改建是在自己合法产权用地上和社会居委会现场核实盖章在永兴人民政府默认下建成居住生活了近20年属实!


   永兴镇危旧房棚改小组在2016年11月10日都合法认定陈友品缺失的房屋性质为住宅,要求评估机构重新评估陈友品实际为2层的成套住宅,高新区政府的监督责任在哪里?隐瞒掩盖事实不予告知产权是欺诈行为,为什么高新区政府还不重视问题的严重性,不履行《国务院590号令》追究涉案部门领导责任!难道你们要在公众媒体人民群众的监督下强占强夺群众合法权益?


       举证七 (1)产权、历史证明.jpg                          举证七 (2)产权、历史证明.jpg
    (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楼主| 发表于 2019-8-3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cyp110: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该信访件涉及的信访人员肖斌、蔡依丽、陈有品等属于高新区法院判决并经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败述的案件。信访人员以前多次向书记、市长信箱,国家信访局,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等单位和领导缠访并已多次回复。现再次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违反干部纪律,行政乱作为问题。
高新区永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的房屋征收都是基于棚改范围居民自愿、平等的原则,且在征收前都做了广泛深入的政策宣传工作,按程序推进征收工作,应当公示的文件都做了公示。高新区人民法院在受理该案时严格审核了有关征收程序和公示证据,认定征收程序合法合规,驳回了原告诉求,不存在行政乱作为问题;国开行和审计机关跟踪审....

五、关于法律法规政策适用性问题。
 信访人多次提到国发明电[2003]42号国务院《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的问题。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本项目是依照国务院590号令依法立项征收的,故而拆迁法规性文件当然不再适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法宝引证码】CLI.2.49680

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url=]机构沿革[/url]
发文字号:国办发明电[2003]42号发布日期:2003.09.19
实施日期:2003.09.19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法规类别:搬迁拆迁安置




  高新区管委会政府与被举报人等搞官僚主义对抗中央违背党的方针政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作风!  现行有效的国务院政令在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却不适用了!



 楼主| 发表于 2019-8-4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维权~~~~~~  希望得到绵阳市人民政府的重视!依法解决老百姓的难处!对把持基层政权违背党中央国务院指示方针的官僚主义严肃问责。对以软暴力、欺诈、雁过拔毛、威胁、恐呵群众人生安全等手段扇动闹事严重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的违法犯罪严厉打击!



       举报人:肖  斌 身份证:510702197504065XX7 电  话:13508105707
                陈  敏 身份证:510702198107163XX4 电  话:19981995178
                蔡依丽 身份证:510702196904111XX7 电  话:18981121425
                陈友品 身份证:510702194509255XX9 电  话:15008165206     
               


 楼主| 发表于 2019-8-5 23: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8-10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董泓在全区信访稳定工作会议上强调: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绵阳高新
3天前1评论
8月6日,高新区召开信访稳定工作会议,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当前重点工作,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董泓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党工委委员李海主持会议,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杨昆,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马君,区党工委委员符峻烽出席会议。

董泓在全区信访稳定工作会议上强调: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打开今日头条,查看更多图片
董泓强调,信访工作事关群众利益,事关社会和谐。全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抓落实作表率”行动具体要求,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依法依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董泓要求,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统筹抓好稳定与发展工作。二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着力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引导群众合法合理解决诉求。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信访工作责任,认真排查化解信访稳定问题,严格执行包案化解等制度,不断提升突发事件快反快处能力,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高新区管委会领导,从2016年征收至今都没有一本完整的评估报告书,陈友品家两本报告书都存在张冠李戴错误装订现象。对永兴危旧房棚改小组2016年11月10日认定陈友品房屋住宅后向住建局上报,评估机构依据住建局要求以房屋认定为修建久远实际为2层的成套住宅重新评估价值之事进行隐瞒快三年了!请管委会领导监督责令现住建局落实整改化解矛盾安抚民怨,为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表率!

 楼主| 发表于 2019-8-27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要求严肃查办案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楼主| 发表于 2019-8-31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保护伞”指哪些公职人员?





1.中国共产党的各类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各级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黑恶势力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侵蚀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发表于 2019-8-31 13: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叫蒋宇,遂宁市船山区人,身份证号510902197602099153,2019年7月21日晚母亲在河堤散步穿滨江路界福东路陶德砂锅斑马线过街,被一位醉驾三轮车当场撞伤造成严重脑部损伤后经两次开颅手术后仍在昏迷中有一月了。肇事者乙醇含量179.5mg/100ml属于醉驾,车辆属性为机动车中的载客三轮摩托车,交警事故认定为肇事者全责。肇事者仅仅付了四万,其余现目前都是受害人家属自付医药费,至目前近二十万。由于医疗费用极高,眼看治疗后期即将无法进行。肇事者每次打电话给他,也是敷衍了事。交警曾口述,肇事者出事前在战友开的茶馆里帮工,事发当晚共有四个战友打牌,后在一起喝酒,据我们了解他战友也是一位公安局法律工作者,得知情况后,受害者一家人经济,精神,病人身体几重打击。1.受害者家属去交警部门咨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金解燃眉之急,办案交警答复肇事者不能申请,后我们多方咨询,交警改口,肇事者也以他是低保户,残疾,无固定资产为由,以此推诿不申请,我们自己申请的话话以后此申请债务可不可以判给肇事者。2交警告知受害者家属他们只能协助家属催肇事者垫付医药费用,不能强制。肇事者威胁受害者家属只要靠近他,因他是残疾人,他立马倒地,在此期间他没受任何限制,还打牌娱乐。受害者家属深感无力。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者居民(以下简称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前款规定中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在医疗费用结算时,个人可以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造成其伤病的原因和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第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个人根据第二条规定提出的申请后,经审核确定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按照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规定先行支付相应部分的医疗费用。

咨询社会医疗保险,给出回复这是第三方责任人,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要经过相关手续,我们不知道需要哪些相关资料才可以达到医保报销。4.有人建议受害者家属起诉肇事者,咨询相关律师,需要等受害者治疗一定程序完结后有伤残鉴定结果后才能进行,到时候若有民事赔偿,若肇事者无钱,无资产可执行,也等于零。我们相应的法律部门在此时感觉无能为力,不知道在捍卫谁的利益,不知道该向谁求助。谁来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呢?我们到底该找谁负责?交警说没有强制手段,请问:乱停乱放,可以罚款扣分,违章可以收驾驶证扣分罚款,酒驾可以收驾驶证,扣分,罚款,拘留15天,而醉驾撞人重伤,却没有强制手段,真的不理解,求咨询? 交警怎么办?肇事者怎么办?受害者怎么办
20190831_7630107_1567228473260.jpg
20190831_7630107_1567228474254.png
20190831_7630107_1567228474403.jpg
20190831_7630107_1567228473689.jpg
20190831_7630107_1567228474472.jpg
20190831_7630107_1567228474268.jpg
20190831_7630107_1567228474697.jpg
20190831_7630107_1567228474119.jpg
20190831_7630107_1567228474607.jpg
http://pic.app.mala.cn/20190831_7630107_1567228474951.jpg
http://pic.app.mala.cn/20190831_7630107_1567228474813.jpg
http://pic.app.mala.cn/20190831_7630107_1567228475211.jpg
http://pic.app.mala.cn/20190831_7630107_1567228475280.jpg
http://pic.app.mala.cn/20190831_7630107_1567228475355.jpg
http://pic.app.mala.cn/20190831_7630107_1567228475486.jpg
http://pic.app.mala.cn/20190831_7630107_1567228475754.jpg
http://pic.app.mala.cn/20190831_7630107_1567228475937.jpg
http://pic.app.mala.cn/20190831_7630107_1567228475808.jpg
http://pic.app.mala.cn/20190831_7630107_1567228475619.jpg
http://pic.app.mala.cn/20190831_7630107_1567228475075.jpg

 楼主| 发表于 2019-9-5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对办案质量须终身负责。如有违法可以登录最高人民法院进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实名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9-9-9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高新区 发表于 2019-8-2 09:53
cyp110: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该信访件涉及的信访人员肖斌、蔡依丽、陈有品等属于高新 ...

最高法院案例 :解决城市房屋拆迁中久拖不决遗留问题的基本原则---对待遗留问题,不能一刀切

【裁判要点】


在为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时,应充分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城市房屋征收过程中,尤其要注意合法合情合理的解决其中久拖不决的遗留问题。国办发明电(2003)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42号文)在第四部分“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遗留问题”中载明:“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城市房屋拆迁中久拖不决的遗留问题。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42号文确定了解决城市房屋拆迁中久拖不决遗留问题的基本原则,即对待遗留问题,不能一刀切,完全按照产权性质不给予住改商房屋有关经营方面的任何补偿。

 楼主| 发表于 2019-9-17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董泓在全区信访稳定工作会议上强调: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绵阳高新
3天前1评论
8月6日,高新区召开信访稳定工作会议,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当前重点工作,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董泓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党工委委员李海主持会议,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杨昆,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马君,区党工委委员符峻烽出席会议。

董泓在全区信访稳定工作会议上强调: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打开今日头条,查看更多图片
董泓强调,信访工作事关群众利益,事关社会和谐。全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抓落实作表率”行动具体要求,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依法依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董泓要求,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统筹抓好稳定与发展工作。二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着力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引导群众合法合理解决诉求。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信访工作责任,认真排查化解信访稳定问题,严格执行包案化解等制度,不断提升突发事件快反快处能力,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高新区管委会领导,从2016年征收至今都没有一本完整的评估报告书,陈友品家两本报告书都存在张冠李戴错误装订现象。对永兴危旧房棚改小组2016年11月10日认定陈友品房屋住宅后向住建局上报,评估机构依据住建局要求以房屋认定为修建久远实际为2层的成套住宅重新评估价值之事进行隐瞒快三年了!请管委会领导监督责令现住建局落实整改化解矛盾安抚民怨,为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表率

 楼主| 发表于 2019-9-18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规定:恶势力一般为3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纠集者,是指在恶势力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违法犯罪分子。成员较为固定且符合恶势力其他认定条件,但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是由不同的成员组织、策划、指挥,也可以认定为恶势力,有前述行为的成员均可以认定为纠集者。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