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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南充8月8日讯(记者 高飞)营山男子游某拍下执勤交警的照片发到微信交流群,并在微信交流群公开辱骂交警。8月7日,营山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对游某依法做出了拘留5日的处罚。
游某在微信交流群辱骂交警的截图
8月5日晚8点过,营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营山县滨河路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步行路过此地的游某(男,37岁,营山县人)在看到交警后拍下照片发到自己微信里的“营山工程机械交流群”内,并在微信群中辱骂执勤交警为狗,在微信群内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后经查实,这个群共有群成员310人,游某向不特定众多人发送侮辱性信息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营山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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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务实1 发表于 2019-8-9 17:27 现在在香港,打了警察都不会受罚,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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