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消息!小伙伴们注意~
通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啦!
01、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教师共100名,其中:高中教师20名,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60名,学前教育教师10名。
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02、选聘条件
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心健康,能承担选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学历条件
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条件
年龄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的首日。
教师资格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4.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须具有幼儿园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教学经历条件
报考各个岗位的教师须具有五年及以上农村学校教学经历。教学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通江县城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03、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开选聘中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4日至15日(每天8:30至18:30)。
报名地点:
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七楼会议室。
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报名时随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将取消选聘资格。
2.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材料:符合选聘条件的报考者,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报考者须在本人书面申请中承诺“被选聘后自愿聘用在设岗学校空缺岗位等级岗位”,同时所在学校校长在报考者书面申请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外县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须由所在学校校长和教育主管部门在书面申请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1份;
(2)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有效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所在学校出具的农村学校教学经历书面证明材料(必须注明任教的农村学校校名、任教起止时间、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4)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
资格审查合格并按规定缴费的报考者,现场领取《准考证》。
04、缴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人。
05、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合格人数与岗位选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即报名合格人数多于岗位选聘名额);若报名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选聘名额,则相应调减该岗位的选聘名额,直至取消该选聘岗位。选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9年8月16日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告。若因形不成差额而取消选聘岗位名额的岗位,请该岗位报名合格缴费的考生于2019年8月18日上午到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退领笔试考务费。
06、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 加分
笔试时间:
2019年8月1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
报考者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笔试成绩于2019年8月17日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布。
报考者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9年8月18日上午9:00至12:00到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申请查分,按高考查分办法进行。查分结果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布。
07、加分
近五年(2015年1月1日以后)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加分(以文件、证书或简报原件为依据):
(一)获国家、省、市、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分别加2.5、2、1.5、1分;
(二)获国家、省、市、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分别加2、1.5、1、0.5分;
(三)获省、市、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的每次分别加2、1、0.5分,获二等奖的每次分别加1、0.4、0.2分;
(四)省级骨干教师加1分;
(五)在国家、省、市级学术刊物(仅限正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加0.5、0.3、0.2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资格审查时须一次性递交本人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报名及资格审查组现场审查并确认加分分值。不按规定递交加分材料或逾期递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同一年度相同项目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同一年度不同项目加分按规定加分;不同年度相同项目加分可累计加分,不同年度不同项目加分按规定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符合条件的教师们一定不要错过
这次机会哦~
祝大家考出好成绩!
来源:视觉通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