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绝笔信”事件涉事副所长高调回应:没戴脚铐,也没有严刑逼供!为什么执法仪恰恰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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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回到徐州市区家中的“绝笔信”女教师李秀娟告诉人民网,她意欲轻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受到丰县东城派出所副所长罗烈等人的不公正对待。8月5日上午,彼时处警的丰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副所长罗烈向人民网作了回应。
按照李秀娟的说法,今年3月1日她被传唤时没有看到传唤证,是警方人员强行将她赤脚且穿着睡衣从家中拖走,在拖行过程中遭到罗烈等人的殴打和辱骂,在派出所传唤期间不给吃饭不让喝水。“我和丈夫永远忘不掉派出所副所长暴力殴打我的场景。”李秀娟在昨日发出的“绝笔信”中也陈述道,“我被罗烈摔倒在地,我双膝跪在地上,罗烈薅着我的头发,不由分说,疯狂的扇我的脸,我不知道自己被扇了多少巴掌,那是我一辈子不能忘记的屈辱。”
罗烈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称,在3月1日当晚执法过程当中,他们有执法记录仪和询问监控设备的录音录像备查,虽然李秀娟极度不配合,但他从来没有打过李秀娟。“李秀娟膝盖上的伤是她在奔跑过程中摔倒后的擦伤,手腕上的伤是因为戴了手铐,李秀娟挣扎形成的摩擦伤。”他还表示,不让李秀娟吃饭喝水的事情不存在,是他安排协防队员给李秀娟拿的馒头和水,是她自己说心情不好不想吃。
8月5日下午,记者在东城派出所看到了处警当时执法记录仪拍摄的视频和李秀娟在派出所接受问询时的监控录像。执法记录仪显示的时间从3月1日21时01分开始,到22时05分结束,前后持续约1小时,未见有殴打李秀娟的镜头。执法记录仪拍摄内容显示,在得知警方要传唤她时,李秀娟将白色的羽绒服外套脱了下来,上身穿了一件紫红色保暖内衣,并以家里孩子小、自己嗓子疼等为由表示不去。其间两次坐在地上,最长的一次是坐在入户门门口近40分钟。
小编特意上网看了一下执法记录仪的参数,一般录像时间可达12.5小时,但为什么丰县对李秀娟执法的过程中执法记录仪就没电了?女教师为求公平不惜以命相求”带给民众的震惊是巨大的,罗副所长“执法记录仪没电”的理由,很难让民众买账据公安系统人员介绍,对于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公安部门有严格的制度规范,警务人员一旦到达事发现场,就必须开启,并全程摄录,直到出警结束。你一句没电了,不是明摆着想遮天蔽日吗?朗朗乾坤,岂容一叶障目?
对于这件事笔者不站队,但会站对!在公平正义面前,没有所谓的“弱势方”只有真理和社会公序良俗,毕竟总要有人指出漏洞,有了公众监督,自然会逐渐接近事实真相。李秀娟需要社会的温暖,更需要法律的公正。讲情、讲理、更要讲法,一个都不能少。任何的谎言,都会在事实面前就能把傲慢及谎言击穿。能说服人民大众的只有真理和真相而不是所谓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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