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举报法院侵占执行款和土地的违法犯罪,法官陈才干在裁定书中一个字没有回答执行款和土地问题,只说程序。这种问牛答马,公然违背法律和事实作出的裁定,是践踏法律,是严重违法犯罪,这种人居然当上了大英县法院政策研究室主任,这种水平还可以继续当法官吗? 潘久松的债务问题,大英法院(2000)大英民裁字第02号民事裁定书确认所欠债务为3960630元。其中:蓬莱农金会2554780元;卓筒井信用社1146794元;隆盛农金会259056元。 潘久松拥有资产:蓬莱麻纺厂总资产为6547415元。1999年大英评估事务所(1999)04号评估价额,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分别为1575336.7元/812078.9元;土地9440平方米,估价为2058486.4元;大英法院(2007)大英执字45一2裁定书确认,2007年2月6日公开拍卖土地8564.8平方米,收取现金416万元,剩下土地875.2平方米,法院执行完毕。 一般小学生都会算的加减法,大英县法院的法官就不会算,剩余的200多万元钱不翼而飞,800多平方米土地被过户到法院名下,潘久松去一告,国土局又从法院收回,现在该土地长满野草,这是铁的事实。 2018年,当事人向最高法院举报“大英县法院侵占执行款和土地的违法犯罪”,审判长陈才干,制作2019年6月6日(2018)川092执监2号执行裁定书,对当事人要求查明剩余的款项和土地的去向只字不提,只评价各级法院处理的程序合法。真是问牛答马!民事法律规定,民不告,官不理,告哪样理哪样,但陈才干不按规定办,当事人举报的侵占执行款和土地,而陈才干只评说程序问题,天底下居然有不明事理,不会算数的糊涂法官陈才干啊! 这种问牛答马,不会一加一算数的法官,代表法院作出违背法律和事实的裁定书,这是明目张胆对抗正义和神圣的国法,其行为是典型的枉法裁判,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及时将此人调出政法系统,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人:潘久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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