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民间借贷逾期利息 (1)约定逾期利息 民事主体之间的活动,始终遵循“有约从约”的基本原则,如果借贷双方之间对逾期利息一并做了明确约定,只要不超过年息24%,依据约定计算即可。 参考法条: “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 此处请注意,即使借期内未约定利息,但是丝毫不影响主张逾期利息。 1)双未约,即借期内与逾期均未约定,法院基本支持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逾期利息。 2)单未约,即只约定借期内利率,这也是很常见的民间借贷方式。此时,完全可以比照借期内利率主张逾期利率。 另外,此处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不论你以何种理由和名目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参考法条: “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https://image.uc.cn/o/wemedia/s/upload/2019/84aaecdd0049083ad3dad683e332ae71.jpg;,4,jpegx;3,700x.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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