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在广安东南片区开了一个品牌专卖店,由于品牌有其独立的店招门头设计,所以由其品牌公司按照其设计的颜色花式安装,没想到城管部门以要求必须统一整条街用他们规定的颜色为由,不准安装,我想说城管部门作为地方政府的拳头,对城市治理、管理的标准全部来源于地方政府的“瞎指挥”,城管部门作为执行机关,只有“瞎干”,统一招牌的事新闻报道出很多,有的是地方政府拿钱统一安装街道门面招牌,有的地方政府强令城管部门让商户统一换招牌,要求“全城一个样”或“一条街一个样”,造成千城一面或千店一面,严重违背城市商业发展规律,造成财政资金和人民财产的浪费和损失。人民网评“统一招牌”的板子不仅要打在城管部门身上,更要打在地方政府身上,才能真正杜绝城市管理、治理中的形式主义,才能真正放开城市发展的活力。
请大家来说说看城管统一店招颜色到底是合法不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