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学生分配办法 1.有城区户籍或父母在城区购房且已实际入住的:按划定招生区域分配到相应学校; 2.外来经商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分配到城守三小、行知小学、城南一小、城关中学。 3.拆迁安置户子女:根据政府落实的安置地点按照招生区域分配到相应学校。 4.公(廉)租房子女:根据公(廉)租房居住地点,按照招生区域分配到相应学校。 5.军人子女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相应政策安排就读学校。 6.购房户未交付入住的:在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显示在2019年9月1日前交房的,按招生区域分配到相应学校;在2019年9月1日-12月31日之间交房的,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在2020年及以后交房的,今年按照户籍地址报名入学。 7.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统筹分配到城南一小、城关中学。 8.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在城区就读小学的:统筹分配到城关中学和行知小学。 9.凡是被营山中学、营山二中录取了的:不再安排学位。 10.没有在规定时间报名注册又符合在城区就读条件的:统筹安排在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11.8月20日,通过招生平台上和短信通知两种方式公布学生具体分配学校情况。 12.各学校必须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录取名册招收学生。各学校在8月23-24日完成报名注册工作。
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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