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安区人民政府、广安区纪委监察委:
2019年8月26日,广安区北辰街道办事处万金山社区张贴通知,依据《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规定,成立渠滨街1号小区选举业委会筹备组。首先该通知未指明依据《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规定的那一条,适用法规错误。第二,渠滨街1号小区的物业区域未经广安区住建局确认备案,合法的物业区域都不存在,就根本不能成立合法的业主委员会。第三,没有金山渠江怡境小区总业主数的10%业主联名申请成立渠滨街1号小区业主委员会,第四,开发商广安市金山房地产有限公司也没有向北辰街道办实事申请成立渠滨街1号小区业主委员会。第五,请听从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告知,金山渠江怡境业主依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条件具备之日起30日内,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设立业主大会。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报告申请设立业主大会的,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专有部分百分之十以上的业主可以联名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等法规依法向广安区北辰街道办事处申请成立金山渠江怡境小区业主委员会。为了小区美丽和谐法治,也就是说需要190户以上签字就可以申请成立金山渠江怡境业主委员会,依法招聘物业公司管理金山渠江怡境小区(包括在渠滨街设立门禁,严禁非小区业主进入渠滨街停放车辆)。广安区人民政府、广安区纪委监察委依法查处广安区北辰街道办事处和万金山社区非法成立选举业主委员会筹备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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