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们举报情况及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审计局(以下简称区纪工委)承接办理举报情况
我们于2018年8月23日向市长信箱发出的举报信,举报信标题为“举报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的违规违法行为”,受理流水号为218082300028,提取码为555695。该举报信完整地控告了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无根无据、凭空、未留有任何办证审批签字私办产权,此举严重违反国家、成都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将本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公摊所有的架空层验收为八户住宅,任由开发商私自出售,开发商从中非法获利上千万余元。
举报信第八点举报与诉求为:1、举报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违法违规办理本小区一期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要求查证违法违规办证事实,查实办证人员是否有违法办证取得好处的事实,查实是否有人犯罪,对违法违规人员给予严厉惩处!对开发商违法申请办证的行为给予惩处! 2、要求撤销或更改本小区一期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取消八套架空层住宅登记资格并取消已办架空层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将架空层切实归还给小区全体业主。
该举报信经市派工由区纪工委承接办理(附承接办理截图)。
除此封举报信外,我们在查实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非法办理验收合格证证据的2019年7月30日,现场向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审计局手写了内容、要求基本一致的举报信(见附件)。
二、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审计局承办举报信办理结果
在其承办的半年时间里,我们多次打电话给纪工委询问调查处理结果,最终在半年后的2019年4月15日星期一下午三点半一次询问中,得到了结果,对方是王姓官员,我与其通话情况我在当时作了以下要点记录:
1、已有报告,报告名大致为:新港国际花园架空层办理规划合格证的调查报告。
2、调查结论是:区规建局一位办事员负责审查办理规划合格证的事,只进行了形式审查,未到现场核实,不知道是架空层,从而疏忽办理了规划合格证。
3、对责任人的处罚:给予此办事员行政警告处分。
4、我问办理规划合格证就一个办事员就可办理,而无她的任何领导审批吗,这符合办理程序吗?答曰,2010年当时办理规划合格证由双流负责审查,由高新区负责办理。所以就这样办了。(注:大概是这样一个意思)
5、我说,我们的举报一是通过市长信箱举报的,市府将举报审查工作指派到你委的,我们同时也向你们纪工委直接进行了举报。我们的诉求是归还我们的架空层,而你给我们的结论与我们诉求一点不搭调,我们的诉求谁向我们回复?答曰:我们是纪工委,管不了其他事,只能调查办理规划合格证的责任问题。
6、我请求将此调查报告给我们一份,回复说不可以;我请求给我们的举报予书面回复,回复说只有电话回复,没有书面回复。并说,你们对我们的回复结果及回复形式如果不满意,你们可以举报我们。我对他说:我们非常不满意,我们会向上级反映与举报你们的。
三、对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审计局办理结果的分析与不满
不接受一:高新区规建局在无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办理了新港小区一期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致使架空层变成了八套住宅产权,使属于全体业主的架空层变成了价值上千万的八套住宅!事实就是全体业主的财产被人盗给了开发商!!这是不争的事实!
对无任何依据的解释:办证档案显示,规建局仅有的一本加盖开发商公章的测绘报告复印件!是复印件!!!复印件是合法的测绘报告吗?可以作为办理规划合格证的合法依据吗?是有效的测绘报告吗?我们认为是无效的!所以说:高新区规建局办理规划合格证没有任何依据!!
不接受二:调查结论中,区规建局一位办事员负责审查办理规划合格证一事,只进行了形式审查,未到现场核实,不知道是架空层,从而疏忽办理了规划合格证。处理结果为:对该办事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如此严重的失职行为,造成公众利益损失上千万仅以警告处分草率了事,我们不接受。
不接受三:对此投诉我们有众多的不解、不满,在大量确凿证据面前,我们小区架空层违规办证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处理投诉的部门却没有去深入、细致调查,不能给广大权益受损的民众给一个满意的答复,而是想着瞒天过海、草草了事、愚弄群众、简单处理息事宁人!
1、我们的感概。纪工委对我们要求归还被非法侵占(或说被偷盗)价值1000多万元的架空层举报,在有确凿证据面前却经过长达半年多时间的调查,最后仅以建议对一小职员“行政警告”而结案!
2、我们的不解。一小职员的个人履职行为,就可以办出一个近600户一期工程合格证?
3、我们的不满。我们举报高新区规建局无据办规划合格证,要求撤销规划合格证,归还本属于全体业主的架空层!全部落空!我们的合法空间,仍然被霸占!我们非常不满!
不接受四:是什么原因,纪工委会得出这样不靠谱的调查结论与处理结果?是工作水平问题?是官官相护?是责任人或是开发商的保护伞?
1、一小职员可以在没有任何有效依据的情况下,就可以办出规划合格证?谁信?我们肯定不信,难道纪工委调查人员信?
2、规建局办理规划合格证,没有一个规定的程序?不需要比如科长、局长的审批?如果是这样都能办理的话,哪规建局设立哪么多高官(科长、局长)来干什么的呢?只拿国家高待遇、高工资啊?!
3、即便是高新区规建局没有任何的办理自已业务的设定流程,但办理规划合格证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均有相应的规定啊!是有规定流程的啊!高新区规建局可以不遵守?区纪工委你们也认为他们可以不遵守?
4、我们也相信,区纪工委你们也不会有这么糊涂!因为你们是高素质的高级人才,哪个不是本科生、研究生的!但为什么你们就不能查实规建局负有实质责任的领导的违法违规责任呢?连最低限的领导责任也未得到追究(退一万步说是领导责任吧,但肯定是这些领导操作的)!
5、纪工委电话回复说,是在中和划归高新区交接期(难道交接期就可以出这样严重损害公众利益的问题,难道交接期就可以不负责),办理规划合格证审查责任由双流区规建局负责,以此为由为高新区规建局开脱责任!试问纪工委,你们调查报告调查清楚了双流区规建局审查同意办理规划合格证的证据了吗?如果有,请予提供!如果没有,你们怎么能睁起眼睛说瞎话呢?你们是什么目的呢?是为了保护谁吗?保护区规建局的领导?或是保护开发商非法取得的八套产权利益?或是保护哪些违法犯罪的人或单位不受法律惩处?
6、区规建局的设立不会是在办理这份规划合格证的2010年才设立的吧?对于此件规划合格证的办理是有变更行政区划的因素,但办理的基本要件、程序、流程、证据是需要的啊!怎可以此为由就可乱办合格证吗?此因真可以作为丢弃所有合规合法办证的要求?哪不是草管老百姓利益吗?就可以混水摸鱼了吗?就可以为达到非法目的而不受任何限制与惩处吗?
7、我们向市长举报,而由你们区纪工委办理此项举报。我们的诉求是归还属于我们全体业主的架空层。而你们调查结论,应与我们所举报的事实相符的吧:区规建局没有任何依据办理了规划合格证。查实后,对于我们的诉求,你们只字未提!你们完成市长布置给你们的任务了吗?对我们的诉求,你们的结论是什么?区规建局非法办理的规划合格证该不该撤销或变更?归还或是无需归还架空层给全体业主?
你们说,对于我们要求的撤销或变更规划合格证、归还架空层给业主不是你们的职责范围!哪我们请你们把你们的职责范围明确告诉我们可以吗?是什么法规规定了这些内容不是你们的职责范围?
你们单位的全称应叫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审计局吧?!
你们承接的除市长信箱移交的举报信外,我们更是在此前还给你局直接提交了内容相似的举报信的吧?!
你们的调查结果就是建议对区规建局一个小职员进行行政警告!而我们被侵占的价值上1000万元的架空层呢?一个小职员的行政警告=被侵占1000万元的财产?这事就这样了结了?
8、我们请求要一份你们历经大半年形成的调查报告,你们不给!请求你们给我们书面回复办理举报的结果,回说只能口头告诉结果!当然我们不清楚是真的按规定不能给报告、不能给书而回复呢?或是不想让我们看到区规建局更加细节的违法违规(甚至犯罪)行为?!
9、在长达超半年的对举报调查中,你们就没有发现有个人或单位有违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线索?如果有,为什么不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四、我们的请求
1、向我们提供一份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审计局完成的完整的举报调查报告。
2、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审计局或其上级部门责令高新区规建局撤销或变更新港国际花园一期工程规划合格证,将架空层错误验收为八套住宅还原为架空层用途。
3、已出售的架空层被占用人私自违规装修,装修时致使房屋结构遭到严重破坏,实属架空层内安装的消防设施全部被破坏、丢弃,这一系列问题已经严重威胁小区全体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求破坏者予以赔偿,并进行房屋鉴定确保结构安全。
五、对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审计局的举报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向市长举报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审计局办理我们举报高新区规建局违法违规办理规划合格证事件中,有包庇高新区规建局领导责任的嫌疑!没有建议撤销或变更违规违法办理的规划合格证,是行政不作为(此行为导致架空层在举报一年后的今天仍无任何结果)!
请麻辣社区予审查通过!(如果不通过,请说明具体原因!)
新港国际花园289名业主(因涉隐私签字清单就不上传了)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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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成都高新区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9月2日发表了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规划管理局关于此贴的回复,内容见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