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内江市市中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内市区委发〔2019〕8号)文件精神,区水利局原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能,将划入区生态环境局。为顺利完成该职能移交,2019年8月29日,在区生态环保局组织召开了职能移交工作会议,区水利局副局长张瑞麟、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刘建国及双方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区水利局副局长张瑞麟全面介绍了水功能区划编制、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等工作现状、工作程序及需移交的资料等。双方随后对移交的资料进行了现场签字确认。
双方领导均郑重表态,要认真贯彻落实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做好协调沟通。下一步,区水利局将调整工作模式,由主导转为配合,协助区生态环境局尽快熟悉掌握相关业务知识,确保相关工作不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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