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 25号上午9点多,我们开车途经S101(至?不知道写的啥子)436段,由南江方向下行至沙河中队门口(近野羊溪路口附近),交警拦下说随口一个速度然后就说是超速了,当时一路从洛平下来的基本上可以说是没有一个车幸免(当时洛平粮油加工厂那个地方堵车,通车后下来的车辆基本都是一路下来的),无论是大货车还是小轿车一律全部都是超速罚款100记3分,遭罚款的车辆至少都是20+,光是开罚单的三四个人都忙不过来,一度还搞成该地段严重堵车,之后实在没办法拦下的被认为超速的都来不及处理只能放弃罚款记分让他们离开以恢复交通(交警自己都说处理不完,让他们赶紧走,我看到了不公)。
之后我后面一外地车主他直言他是“开着导航在驾车,按照导航提示车速行驶在跑”“这群人一天就只是图完成任务”,被拦下只说是超速借开始扣分,也没见和。
执法单上连处罚地点、是谁执法都没写,短短十几分钟就开一大批罚单,我相信那个地方那个时间段绝对罚单数量超多。
我想请问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交警同志们交通执法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罚款么?该路段限速设置是否合理?还是说那段路就是专门拿来完成你们罚款任务的呢?任务够了后头的也就不管了?如果为了开罚单而开罚单能起到多大的作用?这就是典型的机械性执法。
在这起执法中我没有看到公平、公正以及合理,我对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执法专业程度表示极大地失望
执法合法的同时也希望能够兼顾公平、公正、合理、适度,执法不是完成任务,执法的目的不应该是为了执法而执法、不是为了处理而处理,而是应该通过深究执法的意义来让大家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最终实现减少和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这样一个目的,从而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如果有不合理的地方依旧生硬的照搬法律受伤的只能是基层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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