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奇葩了,我们20户和平昌高品公司起诉前就庭外调解3次吧?由于高品不诚心解决问题而失败,所以我们大家才迫于无奈选择了立案,昨天(2019.10.23日)开庭,既然20户打官司的目的就是要和高品分个输赢,输赢未分出,法院又建议进入调解程序,调解中高品又再次转起了圈子,今天高品又在法院当着大家提出了坑人的条件,这是高品不诚心解决问题的表现,法官在场为何不阻止高品提出坑人不合理的调解内容?又睁只眼闭只眼做事,不主持公道维护受害方权益,反而提些内容全是支持高品坑大家的,你们还是人民法官吗?是不是支持高品和20户长期周而复始的绕圈子?周而复始地调解?要拖到高品把账户上的资金和固定资产转移完?到何年何月?难道合同官司就因大家结算清单是高品给的复印件为理由而分不出输赢?而必须调解下去吗?法院做事太奇葩了,工作开展很为难吗?搞不懂,法院主持调解内容为何不审一审?为何不好好为弱势受害者的利益把把关?我想问问案情,法官接电话后以忙推诿挂断,哎,要问一下平昌的县的信访局、住建局、房管局、法院法官;百姓有理反映无理的有钱人,你们这些部门该推诿?该踢皮球?告无理有钱人,我们告不了?即使告赢了,我们会赢了官司输了钱?只有再认命?真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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