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记者从乐山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乐山市2020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启动。2020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250元/人,二档380元/人。
据介绍,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2020年人均筹资总额不低于770元,其中政府补助每人不低于520元。集中缴费时间从2019年9月1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止,自2019年4月1日起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移交税务机关征收。
为了方便参保人缴费,2020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共开通了五种缴费方式,分别为银行代扣、银行代收、自助缴费、社区乡镇学校等单位机构集中办理、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大厅缴费。
未参加过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参保人请先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再办理缴费。
银行代扣,即参保人到银行窗口签订扣款协议(原社保部门签订的同名协议继续有效),由税务部门定期批扣缴费。
银行代收,即参保人可通过银行柜台、银行自助终端机、银行移动终端、银行网银、银行APP等方式进行缴费。
自助缴费,即参保人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天府e税”APP等方式自助缴费。
另外,参保人还可到街道办事处(社区)、乡(镇)村组、学校、托幼机构集中办理参保缴费,也可到各县(市、区)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大厅缴费。
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90天内,在户口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6月30日前出生的应缴纳全年费用,7月1日后出生的缴纳半年费用。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在解除劳动关系30天内、刑满释放人员在刑满释放30天内,可在户口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6月30日前参保的缴纳全年费用,7月1日后参保的缴纳半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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