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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爱弥幼稚园停车[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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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汉南路爱弥幼稚园,早上家长送还在停车,人刚下车,交警6分局一大队的协警就拿相机照相。给他们说个时间段接送孩子。理都不理,幼儿园也和他们协商过。不知道他们是没得孩子,还是为了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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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成都交警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9月12日回复,内容见3楼。
IMG_20190909_09113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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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0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9月10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成都交警

2016十佳政务机构

发表于 2019-9-12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经市公安交管局与高新区党委政府共同研究决定,试点打造“高新南区高品质绿色交通示范区”,营造有序文明绿色交通环境。在高新南区内的道路实行标志和标线管理,禁止机动车临时和长时间停放。同时路段旁也施划了黄色虚线或设置禁止机动车长时间停放的禁令标志,允许机动车临时上下客、装卸货物等情况临时停放。对于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标志、禁止停车标线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中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四川省《中华人民中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给予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处罚;并根据《中华人民中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记3分。根据调查成汉南路在道路两旁施划有黄色禁停标线,考虑到学生家长接送学生的问题交管局开设有护校模式。由学校以单位的名义向属地分局提出申请,由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家长在上下学接送学生的车辆规范停放在指定的区域。学校安排专人安放停车区域指示牌,并引导家长车辆停放。如违反其规定随便将车辆乱停放,交管部门是可以依据相应道法对违停车辆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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