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法霸道侵占我农田出租收没承包经营权的申诉书
申诉人:杜先周 男汉族,四川省广安市浓溪镇东庙一组退伍军人。
被申诉人:四川省广安市浓溪镇东庙一组村干部共产党员刘吕孝。
案由:(一)关于违法侵占我承包田地的刘吕孝,凭着手上有权,在没有取得我及家人的许可和同意下,趁我外出打工不在家的情况下,背地私自将我承包多年的“五挑谷”田约一亩地(58平方丈)租给谈小平修房,后又转租。现堆放的木料植木。改变了农田性质,违背中央粮食安全和保持种粮红线的精神,违反土地管理法的第31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农田修房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还有待论证。
违法霸道侵占我农田出租,并私分了应属于我的租金,还收回了我的田块,不写在在我的权证上!是一种霸权强占行为,今年7月份我叫他拿合同看,才知道是每亩一年700元,租期50年并一次性付清。刘吕孝没经大家同意许可,他并不占有所出租地块,所租地时间之长,租金多,为了强占占田人及我的一亩的利益,私下不管占田不占田的,按人头平摊私分光了的,我只得了7290元,只抵得十年的租金,违背了谁占有谁享受的法规。私自瓜分了,50年他刘吕孝都死了,而他刘吕孝的地租给大队修房,现在的书记杜建云的田租给了种菜的,为什么年年付款?归你们干部自己所有?难道规定是你们干部定的,说一不二,还说分了你也没办法,随你去哪告都告不翻!我只分得7000多块钱租金只当得10年租金,还欠下40年27710元租金,加上每年少得的粮食直补款和退耕还林款大约三万多,情理不公天理难容!刘吕孝的霸道行径,给我们家带来极大的伤害和经济损失。
(三) 依法查处被申诉人的违法霸道强占,不道义的侵占行经和私分别人财产的违法责任。
(四) 查处被申诉人的其他一系列违法所得。
以上申诉的事实情况:
(1) 我家6口人全靠种田为生。农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重要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剥夺我们的农田,侵犯我们的耕作权利。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9条: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利,保护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二十六条: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你刘吕孝违法霸道,强行出租我的农用田,把我五挑谷下到集体,也就是在你刘吕孝的三个户头上。偿还属于我的田地,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隐瞒土地面积,下我五挑谷的田,田的面积搞在他家的三个户头上,造假表,欺上瞒下。在刘吕孝的户头上写9.03亩。其女刘桂芳(己嫁出去10多年)又把户上了回来。强占9亩,儿子刘政又多占4.96亩,全家共计22.96亩。全队100多人只写86.13亩。直补款他三个户头领的3000多元,别人4人分才得400多元,多出10倍。还有退耕还林霸占13.13亩,全队100多人才5.4亩,又侵占1000多元。每年两项加起大约四五千元,造假表侵占了多年。还有杨老板还耕几百元钱也在他手里,杜孝成迁家多年也整来分1000多树子赔款捏在他手里,还有3年水利费(国家没收)也未退回,还有什么支农补助款,灾情减免款,农田基建款,村建道路改造款等等,只有查明细才真知道用途。
(3)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中饱私囊,贪赃枉法,无处不占,雁过拔毛,说假话欺骗领导,他自己得了好处,违背大家意愿,私自将别人的农田强行出租,还谎称是大家同意的,我打电话问了十几家都说没同意,都说不知道!他个人霸道说了算的,谁拿他没办法。打卡造假表是村组干部侵占的好时机,表上不写,卡上没有,谁看得见?据以申诉理由:
据报纸上电视报道:党和国家三令五申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政治活动的最高标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每个共产党员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真正听取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文化、社会的各项权益,坚决惩治腐败,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综上所述,我作为平民百姓为保生产不得已只要要回我被霸道侵占到五挑谷的承包经营权和田面积,并补到我的土地权证上,在以后的变动或有单位征用好有一个依据说明。也好有一个安居乐业的生活。请领导关心一下我们吧,我们不求富有,只求一条能够保命的活路!
此致!
申诉人:杜先周
201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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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浓溪镇人民政府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0月12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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