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圣6”网友:
您好!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对出租车不打表按人头收费、服务质量恶劣等行为,我所一直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持一律从重、从严、从快处理。经查,网友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川XAZ249驾驶员刘平长在乘客下车时,要收费20元,乘客拒绝,实际只付费12元。
二、处理结果
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和《四川省道路运营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对川XAZ249作出如下处理:
(一)川XAZ249驾驶员刘平长带车学习3天,学习出租车管理规定、职业道德和文明服务相关内容,强化驾驶员遵纪守法意识,并作出文明服务、优质服务的书面保证。
(二)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对川XAZ249驾驶员刘平长处罚款500元,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营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对川XAZ249驾驶员刘平长从业资格证记分5分。
(三)将川XAZ249的违规行为向全区各出租车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我所已将调查核实情况及处理结果向您进行了反馈,再次感谢您对我区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安区运管所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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