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法院“四举措”推进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工作 2019年,资中法院采取四项举措推进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工作。截止目前,共受理190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为15.35天,审判效率大幅提升,且上述案件无一件申请再审,无一件信访。 一是实行通报促落实。审管办每周对各业务部门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情况进行通报,纳入目标考核,对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条件而未适用的案件需说明原因。 二是完善制度促规范。制发《资中县人民法院小额诉讼程序审判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资中县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资中县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考核办法(试行)》等,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的立案、庭审、程序转化等进行细化规定;规范小额诉讼受理通知书等13个配套文书模板;明确监督管理以及考核的主体、内容、方式、责任追究等,对小额诉讼审判工作开展起到指导作用。 三是设立团队促实效。结合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相关规定,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速裁团队,配备6名员额法官和6名书记员,负责办理城区范围内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九个人民法庭负责办理本辖区范围内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形成1+n的小额诉讼办案模式,推进了繁简分流工作。 四是诉前调解促质效。与诉源治理实质化相结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在立案前经当事人同意委派第三方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交速裁团队再次调解,如仍调解达不成协议,再立案审理,通过进行两次调解的方式,减少诉讼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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