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公安厅等12个部门建立了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决定通过密切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联系,加强综合监管、联合惩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9月16日 四川在线) 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可在一些地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其他社会医疗保障待遇的行为了公开的秘密。欺诈骗保,损害的是每一位参保者的切身利益,蚕食的是国家医保制度的尊严,理应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其实,欺诈骗保之所以长期未能根绝,原因不外乎三个方面:一方面是利益驱动。无论是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还是参保个人,骗取医保资金的最根本动因即是利益,定点机构获取直接经济利益,参保个人以更低的花费甚至零花费,获取更好的医疗服务,双方利益的一致性造成各种违规违法现象屡禁不止;另一方面监管效力低。具体体现在法制建设滞后、监管力量不足。具体的骗保行为时常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处罚,监管的力度不够;其次是违法成本太低。现实中,少数医疗机构之所以铤而走险,根源在于违法的成本太低,起不到警示作用,顶多只需缴纳一些罚款,难以达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由此可见,打击欺诈骗保,重在打好日常监管的“持久战”。这就需要监管部门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充分运用常态化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监督手段外,不妨探索监管新形式。比如,建立健全医保领域“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规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医保医师和参保个人列入“黑名单”,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利用电话、微信、网站、信访等,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同时辅以强有效的处罚措施,让违法者付出高昂的违法成本,针对欺诈骗保问题上的“零容忍”,使每一分“救命钱”都用在刀刃上。 (作者 冯锦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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