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及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具体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4. 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8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
5. 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9月23日(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委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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