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民政局
关于“麻辣社区”网帖“请南充市民政局为民做主!民政局太黑暗了!”相关情况的说明
2019年9月19日,网友“佰仟”在“麻辣社区”发帖“请南充市民政局为民做主!民政局太黑暗了!”,我局高度重视,经核查,该网友与在麻辣社区的发帖“民政局办事,没有关系,不送钱太难了!!”系同一人高世明,我局已经进行回复,现将相关情况再次说明如下:
一、区民政局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和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养老机构投资指南》,进行养老机构法人登记和备案管理工作,不存在任何“找关系、送钱”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网友“君子兰”于2019年5月28日向我局提交《养老院申请书》,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暂行管理条例》准备了社会组织名称预登记材料。2019年6月12日,我局印发了《南充市顺庆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名称预登记通知书》(南民发〔2019〕79号),核准养老院登记名称,并告知当事人准备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材料。按照(民函〔2019〕1号)文件和《四川省养老机构投资指南》要求,2019年7月18日,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和当事人一同到顺庆区长征路7号团结1-8号(养老院举办地)进行实地踏勘,该房屋老旧、卫生环境条件不达标,且对面就是团结大酒店停车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不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我局分管副局长和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分别当面告知高世明踏勘结果,并建议重新选址,高世明本人表示知晓,并取回了成立登记申请材料。
三、养老机构作为老年人集中居住的场所,机构房屋在环境、卫生、安全方面有一定的要求,高世明在申办养老院的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屡次向其传达、解释相关政策。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养老行业是朝阳产业,政府鼓励民间资本进行投资,投资兴办要按照《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和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养老机构投资指南》精神,落实相关服务要求,以保障机构老年人的入住安全和生活质量。
附件1:高世明提交的《养老机构申请书》
附件2:高世明开办的养老机构预核名相关资料
附件3:实地踏勘相关图片
南充市顺庆区民政局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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