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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蓬安县城北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一超市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该超市生鲜货架上摆放的疑似本地产的葡萄却标注的是“美国提子”,商品单价也是本地产葡萄价格的3倍多。
为查清事情真相,执法人员当即要求超市提供该批“美国提子”的购货凭证,经反复查找,该超市不能提供该批“美国提子”的进货证明,只能出示在本地某批发商处购进本地葡萄的购货证明。在事实面前,商家承认了该批葡萄不是所谓的“美国提子”,而是本地葡萄。
经查证,该超市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十二款(标注虚假的食用农产品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者地址,或者标注伪造、冒用的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的规定,针对该超市的违法行为,该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与了该超市一万五千元的罚款。据悉,此类案例在蓬安县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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