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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出店不到1小时被撞对方全责,该不该索赔折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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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出店不到1小时被撞对方全责,该不该索赔折旧费?
新车出店不到1小时被撞对方全责,该不该索赔折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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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9-23 11:47
车是新的没错,维修换上去的零配件是不是新的?如果不是新的,仅给于维修修复还原,那么个人认为应该给予补偿,如果全部配件更换为原产原装产品,可以不进行赔偿。国家应该对此明文规定,对此类财产管理规定及赔偿标准,对在一定年限内的个人财产损坏的补偿标准及办法。但对个口子只要打开,这类纠纷将成倍出现,同时也会有不少贪婪和不法分子参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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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9-23 11:48
法院明显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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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9-23 11:48
应该是保险公司赔完后,折旧费由责任方赔付。
不能什么都推靠保险公司。那样的话保险公司成了唯一的责任承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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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9-23 11:48
如果没折旧,车修好后原价卖给保险公司和责任人或法院,问要不要。要就卖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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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9-23 11:48
不是法律完善的问题,而是人,每个人都想多捞点好处,操作空间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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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9-23 11:49
既然都经过法律,只有听法律。如果不叫就是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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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9-23 11:49
那为什么不拿出一个解决问题的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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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9-23 11:49
那就原价卖给法官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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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9-23 11:49
他全责不要他修直结返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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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9-23 11:50
就算陈的车不被撞开出4S店又卖给别人也叫二手车,也要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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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9-23 11:51
法院养这样的法官还不如把那钱拿去开个养猪场养几头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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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9-23 11:52
那吗就买新车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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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9-23 11:52
这样的关司有可能打到何年何月?交通事故太多,交警无法裁判,社会会乱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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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9-23 11:52
说白了有锤子用,赔与不赔还不是法院说了算,因为法律撑在他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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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9-23 11:52
法律不健全,我觉得应该有折旧费,否则我开个破车子那不是可以肆无忌惮的乱跑,反正曾了有保险公司赔,但是新车主躺或卖车的时候,经鉴定是擦碰过得车子,那价格肯定要缩减,那就只有车主自认倒霉了吗?个人看法,喷子可以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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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9-23 11:53
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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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9-23 11:53
在被撞折旧这个问题上一直就存在不合理。法院的判决更不合理。事实上被撞车辆肯定就折价了。赔偿折旧费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在我国却成了不能解决的问题。给那些撞了他人车辆的人理直气壮的底气。实在太冤枉和不和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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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9-23 11:54
目前该司法解释并没有对“贬值损失”作出规定,没有规定不等于被撞者就该白受损害,更换了新零件不等于车就没被损害,无论如何被撞者都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法院裁定就一定是正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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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9-23 11:54
最高法领导都开公车撞了他们也不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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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9-23 11:55
支持折旧费 别人这是新车 修好心里也过不去这个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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