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4日,我从外地赶回四川广安锦绣山河接房。很顺利,在我交了房屋尾款、大修基金、税费后,终于可以到物业办公室拿钥匙了。到了物业办公室,物业前台告知我要从2017年6月开始交物业费,据我所知,锦绣山河一期是2017年12月取得的综合竣工验收,房屋要取得综合竣工验收后才能交付给业主使用,怎么能从2017年6月开始交物业费?当时就和物业前台理论,后又找到物业经理,经理当时说因为系统里面设置了要从6月份开始计收物业费,他无能为力,在我再三要求下,他同意和开发商沟通。今天给我回复说,必须要从6月份开始交了物业费才让我拿钥匙。我打电话给市场管理监督局反映情况,他们给我的答复是找住建局,说是住建局管开发商和物业。找到住建局,住建局说他们只管物业服务质量,不管收费,叫我找市场管理监督局。这个皮球就这样被踢来踢去。花了几十万买的房,被物业拦住了回家的路,这种乱收费现象到底该谁管?今天打了12345,终于有个工作人员来了解情况了,工作人员问我物业和开发商违反了那条,因法律条款太多,他不清楚,我们的公务员要老百姓来进行法律普及教育?根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锦绣山河一期是2017年12月取得的综合竣工验收,我的物业费就该从取得综合竣工验收后交,凭什么物业和开发商要让我从6月份交物业费,扣我的房屋钥匙,这种乱收费现象是没人管还是不敢管?该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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