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安系统领导:
您们好!
我是2019年7月22日凌晨4时左右因看见有人被伤害报警,被多人当众当街殴打并被多人手拿刀具铁锹沿街追赶捅伤当事人柯永刚。
事情经过是,当晚我和朋友4人去KTV唱歌,朋友当晚和其中一个服务员因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了那服务员手臂两下,服务员就走出房间给其朋友打电话,我们出来结账下楼被其叫来的几人拦住,当时我们其他3人没有被拦,我们站在旁边观看怎么解决。我朋友知道过错也在尽量满足要求,结果没说会对方就动手将其用脚踹倒在地,并使力踹其腹腔,朋友当时就抱腹蜷缩成一团,我看情形不对报警,被其抢手机威胁恐吓围殴。还被其后面叫来的多人当众沿街持刀和铁锹追赶被捅伤。(具体细节滨江派出所有详细笔录)事过去这么久了无果,证据充分我们提供的材料详细,到现在都没有进展,也许派出所同志他们忙。导致家里被父母妻子亲戚埋怨,心里憋屈。
我就想知道这种无理由多人当众沿街持刀伤人案不算刑事案件嘛?出人命才是嘛?这种恐吓威胁10多人团伙持刀伤人案不属于黑社会性质嘛?难道公民的人身安全要是出人命致残才能被重视保护嘛?后来出院,拿报告去嘉陵区公安局法医鉴定说南充市中心医院医生写的伤口深度不可以用,医生写最深处有12厘米,10厘米,5厘米3处刀口深度,宽度就只有8厘米宽接近9厘米。右腿腓肠神经受损,整条腿多走,站立,蹲久了就很痛,还脑震荡,法医不算轻伤,右腿神经受损也不能算没规定,脑震荡也不算。我问,那不是脚劲断了呢?法医回答说:这个只有去自己评残多要点赔偿。我想问这叫什么事。我后去其他区咨询有法医有说应该算轻伤,人家说了一个区和一个区管理不一样。从出事到现在快国庆了。都没有抓人,开始办我案件的警察同志也忙,一问他就说这办专案,这值班,这出差,然后就是说找到人了,就4个人,都不承认跟后赶来的持刀伤人的几人认识,查个电话就用了2个月,查出来时开始的嫌疑人有躲起来了,给我说找不到人了,我说那怎么办,他说只有等他自己出来,要不然就只有我自己认倒霉了,我前后光医药费就3万多去了,还神经受损莫法做事,一家人就靠我,医生说这个只有慢慢恢复不能确定能恢复不。我就想问凌晨4点多那会电话又那么难查嘛?我问其他一起的动手打人的人呢,,他说问了,后来动刀的不是他们叫的,就算了,现在也没有后续,打人了就算了,放了也没有拘留。
后来开始被打的当事人来看我,说当时围着他时,4个人中有人就在说,打个电话问下今天滨江派出所那个值班,这让我想是不是开始就故意拖我这案件,然后久了就算了,避重就轻的处理。结合第二天我朋友去问派出所这事,他们居然不知道有这事,凌晨巡警来也没有问周边情况这些,更可气的是问他们当晚监控,直接说的是没有监控,但是我朋友是跟着去希望城监控室看他们去调去的。问他们说我们认为没有价值就没有调去,但是我朋友在他们调去后问,他们说的监控很清楚。有这样的操作嘛?这世道难道非要出人命才能被重视
现在您们公安一直提倡打黑,除恶。我希望能帮老百姓伸张正义,就因为打电话报警被人伤害,事过了这么久了无果,让我们这些平民百姓还敢有事报警相信警察嘛?能打击犯罪嘛?让我这个平民百姓心里蒙受阴影
望公安领导同志能为我伸张正义抓捕罪犯保护我的合法权利。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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