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星号货轮被俄罗斯炮艇击沉往事2009年的 1月 3日,一艘叫“新星”号的货轮从泰国曼谷装载 4990吨的袋装大米后起航,准备驶往俄罗斯的“ 纳霍德卡”港。 船上总共有16个船员,其中10个是中国人。 “纳霍德卡”是俄罗斯远东边疆地区的一个港口,靠近 符拉迪沃斯托克,也就是海参崴,所以离泰国挺远,但是离中国其实不远。“新星号”货轮最早是 中国浙江的一个造船厂生产的,之后经过多次转手后被香港吉祥瑞公司收购,这家公司再把船租给了一家上海公司。 当时新星号从泰国到俄罗斯的整个航程为26天,由于运费比较低,所以这个船到俄罗斯的时候,就已经基本要赔本了。 1月 29号,新星号到达了俄罗斯港口,开始卸货。俄方收货人为 新西伯利亚有限责任公司。 当船上还有约150吨货物没有卸完的时候,收货人突然发现大米受海水浸渍变质,然后提出:因为大米在运输中受损,要暂停卸货,并以400吨大米在运输途中受潮为由提出980美元/吨的索赔。 “新星号”因此被滞留在港口。 之后,新星号的船东,也就是 吉瑞祥随后向投保的保赔保险协会上报此事,保赔协会马上介入处理。 2月 8日,俄方收货公司向俄罗斯滨海边疆区仲裁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123.66万卢布(折合 34.7万美元),并对“新星”号货船提出 诉前保全请求。 2月 10日, 滨海边疆区仲裁法院作出裁决,以原告方不能提交相关证明及提供 反担保为由,驳回其对船舶的诉前保全请求。 2月 11日,在 航运公司和保赔协会的多次交涉下,俄方收货人终于安排继续卸货,并于 2月 11日晚完成剩余 150吨大米的卸货。 此时,按照行业惯例,相关货损赔偿将由保赔协会担保,收货人应该在完成卸货后让“新星”号离港,以免影响航运公司的其他运输业务。 但是,由于俄罗斯收货人没有给新星号办理离港手续。因此,按照俄罗斯的规定,“新星”号不能离开 纳霍德卡港。 期间,俄方收货人第二次提出扣船申请,法院在2月13日第二次予以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