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区所属事业单位将面向四川省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公开选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范围
符合资格条件的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包含教育、卫生)在编在岗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资格条件
1.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3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且近2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备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或具有相对应的专业技术、技能任职资格。
5.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试用期未满的;
2.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3.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不宜参加公开选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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