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使用产品后,从身体上受到严重的伤害,精神上受到极大的痛苦,形象上受到了极大的损坏,是否保持沉没或默认? 四川省仁寿县汪洋镇红运服装厂老板郑华女士购买了广州宝洁公司产品《飘柔》洗发露,使用后过敏触发成脂溢性皮炎,经长大7个多月的治疗未愈,医药耗费上万,导致服装厂停产7个多月,直接经济损失几万元以上。 郑女士治疗之初,头晌结成厚厚一层白壮物,就如口香糖一样无法清洁干净,医生叫用热水泡洗,在清洗时,郑女士身体90度把头伸进盆里洗泡长大8个多小时,头皮上犹如几千上万颗针刺一样又痒又痛,晚上无法睡觉,时间长达2个多月,多次痛得放声大哭,可以想象需要承受多大的忍耐,这样的痛苦无法用语言表达来形容。  郑女士一头美丽的秀发,受伤至今任然是一个光头,知情者开玩笑,有人说:那个看守所围墙倒了跑出来的,有的说是否要去当尼姑修道,不知情者看到都是白眼或说得了神经病等等说法,总之很多难听之言。作为一个老板,面对的也是老板,经销商或顾客,这叫她如何面对。人人都有爱美之心和虚荣心,郑女士也不列外,在受伤期间,连门都不敢出,就连热天都要戴上帽子,至今也难恢复之前的心态。 这件事事后经当地消协给宝洁公司联系,公司处理意见:要求把产品退回公司,只赔偿当时医药费和送一瓶洗发路了解此事,以后再不负责。伤者不同意这样的处理,以为伤未愈,又经一个月在电话联系,公司即不叫人来核实情况,任按原来处理办法,伤者不服才投诉到省消协,在省消协促协下,公司才派人来核实产品的真伪,承认了是公司的产品也承认赔偿伤者。 但只赔偿1:医药耗费5000元,2:误工补贴每天20-30元,3:极少数的营养补贴,就连护理费都没有,到今公司没有拿一分钱的治疗费,更不要说有一份慰问品了。伤者不接受这样的处理,公司就采取拖拉的法子,至今已有2个月有余不理不麻。 特邀全国的消费者来评论! 消费者使用产品出现问题后,公司该用怎么样的态度对待消费者和怎么样赔偿消费者,消费者精神上受到伤害,名誉上受到影响,形象上受到损害是否该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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