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苍溪县农商银行勾结贷款人骗取银行贷款的公开联名举报 尊敬的广元市纪委、监察委各位领导:你们好!我们是苍溪县高坡镇居民。2010年至2014年之间苍溪县农商银行高坡支行(原高坡信用社)工作人员与郑凯文相互勾结,违规向郑凯文发放贷款,由郑凯文出面找人帮忙承名,信用社工作人员出面给承名贷款人做思想工作,让些人老百姓帮郑凯文承名贷款。贷款发放至承名贷款人账户后,银行未经过承名贷款人的允许且模仿签字将贷款转至郑凯文银行账户。在签订银行贷款合同中多处签字均非承名贷款人本人签字,系银行工作人员冒充代签字,其本人根本不知情。贷款后的几年里郑凯文具有还利息能力,每个月按时偿还利息。现因郑凯文资金破产,无力偿还贷款,逃匿外地。银行却起诉承名贷款人还款。实际贷款人郑凯文却逍遥法外,过着高枕无忧的日子。 这些承名人全都来自农村且法律意识淡薄,农商银行工作人员正是利用这一点勾结贷款人郑凯文规避法律责任,骗取银行贷款,从中获利。在办理贷款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与郑凯文经常在一起吃吃喝喝,贷款合同伪造签字,银行工作人员冒充签字将卡内现金以取现后再转至郑凯文银行账户。苍溪县农商银行出现此类问题,绝非个例,且是否存在腐败问题,请纪委监察委严查,请广大老百姓监督。还老百姓一个公道,维护社会稳定。为了挽回公共经济损失,建议纪委、监察委立即对苍溪县农商银行有关问题进行调查,为了查清事实,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对郑凯文进行立案调查,并追捕,只有郑凯文到案才能弄清事实。 农商银行存在如下问题: 1、在签订贷款合同中,银行工作人员与郑凯文相互勾结,伪造承名贷款人签订合同。在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时,银行方已承认合同中多处签字均非本人签字,系他人代签。 2、银行工作人员与郑凯文相互勾结,对郑凯文寻找的承名贷款人夸大其词,随意乱宣传法律知识,多名证人均可证实。 3、在贷款发放至承名贷款人银行账户后,未通知承名贷款人,直接伪造承名贷款人签字将账户内先进取出,再转至郑凯文银行账户,在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时,对方出示的取款交易凭证上签字并非本人签字,系他人模仿代签。 上述事实由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苍溪县人民法院判决,发回重审,有关事实情况可以向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 附:联名举报人联名签字并捺印,本事实已实名制向省纪委监察委、市纪委监察委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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