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市质监站于2019年10月23日约谈了责任主体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凤栖幸福南庭至今未发出任何正式交房通知,该项目于2019年9月 日四川凤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五方责任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通过了竣工验收,市质监站全程监督,验收人员程序合法有效,验收意见明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屋面玻璃碎落问题:经查1#楼屋面装饰玻璃在亮化工程施工过程中,受吊篮撞击造成钢化玻璃碎裂,并未发生脱落现象,受损玻璃已于9月1日更换。 三、2幢4楼2号、3号业主为同一业主购买,为扩大使用面积,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拆除了室内分割填充墙,未对剪力墙、承重结构进行拆除。 四、关于室内隔墙和阳台,施工单位已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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